新华网哈尔滨4月14日电(记者 呼涛)记者从黑龙江省环保局获悉,黑龙江2007年将把发展循环经济、推进生态产业与全民环境教育项目结合,全面推进生态省建设。
2007年,黑龙江省生态省建设重点将以生态、环保项目建设与公众意识提高为重点。
黑龙江省还将以生态文明村建设为载体,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同时,在城市和农村同步推进全民环境教育,不断增强公众环境意识。
2000年11月,黑龙江省成为继海南和吉林之后中国第三个生态省建设试点省。根据《黑龙江省生态省规划大纲》及《黑龙江省生态建设规划纲要》的规定,黑龙江省将2001年至2005年确定为生态省建设的启动阶段,2006年至2015年为推进阶段,2015年至2020年为完善阶段。
2006年,黑龙江省全面完成生态省建设各项年度指标,全省完成更新造林0.56万公顷,治理“三化”草原14.7万公顷,治理水土流失16.35万公顷。
截至2006年年底,黑龙江省自然保护区总数已达177个,总面积为545.98万公顷,占国土面积的11.5,同比增长1.2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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