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南4月14日讯 14日,2007年济南市大型法律援助活动拉开序幕,10个县市区在10个人员密集地设立活动会场,同时开展援助活动,共有千余名律师现场为群众答疑解惑,济南市法律援助中心还与不少困难群众现场签订了《法律援助顾问协议书》。
在主会场槐荫区华联广场,20余家法律事务所的律师在广场四周摆开咨询台,9点活动一开始,不少群众就围了上来,向律师说起了自己的烦心事。一位30多岁的妇女问,丈夫被车给撞了,可对方逃跑了,现在得不到赔偿,该怎么办?一位老大爷心酸地说着子女的不孝,无人赡养的他在听到律师说可以申请法律援助、无偿为其代理时,一再地表示感谢。
济南市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人员也来到了现场。他们向群众发放印有法律援助知识的传单,并现场受理案件。记者看到,济南市法律援助中心台前挤满了填表的群众,不少人排起长队等候。工作人员介绍,这是在签订《法律援助顾问协议书》,持有街道开的困难证明的群众,可签订协议书,在一年的时间内,遇到需要援助的事项时,随时可向各区法律援助中心提出,获得免费服务。济南市法律援助中心的刘主任告诉记者,他们现场受理案件100余件,共与50个贫困家庭、个人、农民工签订了《法律援助顾问协议书》,同时,还向市民政、工、青、妇、老、残6个部门各提供200份协议书,由各部门交给困难群众签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