趁一起吃饭的一名女性朋友酒醉之机,市总工会一办公室副主任李某将对方带至宾馆发生性关系。近日,李某和同伙吴某因涉嫌强奸罪被公诉至海淀法院。
起诉书指控,51岁的李某是市总工会一办公室的副主任,吴某是市公交总公司的一名工作人员。
当晚10点多,唐女士已经醉倒,李某与吴某见状,将唐女士带到楼下的招待所内开房,并在此先后与唐女士发生了性关系。之后李某开车将唐女士送回了家。唐女士直到酒醒时才发现自己被强暴,6月11日,她报警后,李某和吴某被抓获。检方认为,李某和吴某的上述行为已经构成强奸罪,故将两人诉至海淀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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