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昨日从省发改委获悉,《2007年深化全省经济体制改革的意见》(下称《意见》)经省政府同意,于近日正式出台。《意见》指出从今年开始,福建省将以转变政府职能为重点,将农村改革问题列为全省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的第一位,推进乡镇机构改革试点。
看点1:
部分事业单位将开展“核定基数”管理试点
《意见》将对不同类型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实行不同的管理办法,在部分省属事业单位开展“核定基数”管理的试点。重新修订部分事业单位编制核定标准,开展省属事业单位下放中心城市管理的工作。
看点2:
最低生活保障最低工资标准有望提高
《意见》明确,为防止贫富差距继续扩大,我省将逐步完善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人工成本信息指导制度等工资收入宏观指导体系;逐步提高最低生活保障和最低工资标准,推行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推进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和职务消费。
看点3:
鼓励民营、外资等产权进场交易
《意见》指出今后我省将积极培育上市企业后备资源,鼓励各类优质企业改制上市。完成股权分置改革,完善上市公司监管制度。
同时,整合优化现有全省产权交易机构,构筑产权共同市场,并与全国重要产权交易市场联网运行。鼓励民营、外资等非公有制经济的产权进场交易。
看点4:
制定出台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办法
《意见》将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从严控制征地规模。完善征地补偿办法,规范征地程序,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制定出台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办法。完善对种粮农民的直接补贴和最低收购价等政策,建立稳定粮食生产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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