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在瑞金路派出所张蔚所长的亲自调查下,晨报连日来报道的瑞金路街道协管员殴打中学生一事有了最终结果。打人的4名协管员除受到法律的制裁外,其中3人被开除出协管员队伍,被打的中学生小戴也获赔4000元。
据警方最终调查,晨报当时的调查报道完全符合当时的事实经过。小戴是瑞金路中学初三(8)班学生,4月6日下午5时30分,小戴和同学们离开校门,来到小摊上吃晚饭,此时恰好瑞金路街道城管中队驾驶苏A49930双排座前来巡逻,十余个小摊老板纷纷撤摊,一名卖元宵、稀饭的摊主,一边喊市容来了一边推着餐车“逃跑”,恰好餐车的铁钩子钩进了小戴的外套里,小戴喊道:“我的衣服被钩了,赶快停下来。”摊主见状拿出一个塑料盒封包好的红豆稀饭给了小戴:“市容来了,我要走了,你拿去吃吧。”小戴手一挥,将这包红豆稀饭打落在地:“赔我的衣服,不要你的稀饭。”就在这时,被小戴打落的密封红豆稀饭掉在地上后,出现“爆袋”,稀饭溅得很远,恰好溅到一名便衣协管员的鞋子上。此人一边骂着一些脏话,一边冲到小戴面前。小戴说:“你骂什么东西。”话音未落,此人就开始动手打小戴,小戴反抗,很快另3名协管队员(1名便衣,2名穿灰色市容队服)冲了过来,对小戴拳打脚踢,并将他拖至路边铁栏杆处,将他按在栏杆上打。小戴被打得大声求饶,最终小戴被打得眼角青肿,脸和脖子处共有6处伤痕。
事情发生后,瑞金路街道领导十分重视,不仅立即去探望被打的小戴,还将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的4名协管员送交派出所调查处理。警方经过多日调查,证实小戴确遭协管员无故殴打。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未成年人保护法》“侵犯未成年人的人身权利或者其他合法权利,构成轻伤或轻微伤的,赔偿医药费。”等相关法规,派出所依法处罚了4名协管员,同时他们共同赔偿小戴4000元。瑞金路社区陈堃副主任表示,协管员在执法过程中殴打中学生,街道是负有责任的,街道对协管员教育、管理不到位,将会认真反思。同时,街道按照内部管理规定,对主要参与打人的协管员王某、周某、吴某开除出协管员队伍。今后,街道还将开展协管员素质整顿工作,将打人受到处理的协管员作为反面典型,教育广大协管员引以为戒,杜绝类似事件的再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