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再为社会筹资“折腰”但“变身”是好是坏有争议
北京消息中消协已悄然变成一个“吃皇粮”的协会组织。北京媒体报道,从2007财政年度开始,中消协全年所有的运营费用将全部从中央财政拨付的750万元资金中支取,成为迄今内地唯一一家享受此待遇的在民政部备案注册的社团组织。
据介绍,早在3年前中消协就酝酿财政全额拨款一事。2006年年底,中消协通过上级主管单位国家工商总局,向财政部递交申请最终获得批准,在2007年享受全额财政拨款。这意味着,当众多协会组织尚在因“社会筹资”而倍感艰难与困惑时,中消协已经不必再有后顾之忧了。
之前,中消协的财务制度都是由中消协上报全年运营所需费用预算,经批准由中央财政拨付一定比例的资金,即差额拨付,其余经费全由中消协自行解决。这使得这些差额拨款只能满足中消协编制内人员(含退休职工)的工资、租用办公场地及日常办公费用等,其他正常业务活动的经费缺口只能靠“社会筹资”,而备受争议的“3·15标志”认证正是在此背景下诞生的。
欧典事件后,中消协的“3·15标志”认证在去年下半年寿终正寝,但它却为中消协换来了全额财政拨款的待遇,在提高公信力方面又迈进了一步。另外,中消协还酝酿一场职责上的重大改变:将从直接帮助消费者维权的“事后维权”转向“事前预警”,将逐步退出受理质量投诉以及“事后维权”,将更多精力转移到发布“消费预警”。然而中消协的“变身”也遭到了质疑。有业内人士警告说:“如果中消协由此而走向承接公权力来体现对消保运动的引导,那将是中消协被广大消费者否定之日。”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