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供热体制改革的政策细则将在上半年确定,年底前基本实施到位,这意味着2007年冬季群众的供热缴费方式将有可能与往年不同,多用多花钱,少用少花钱。这是4月13日从北京市2007年建筑节能与建筑材料监管工作会议上获悉的。
市建委副主任冯可梁透露,2007年本市将出台针对大型公共建筑耗能限额和能源级差价格政策,推行能耗监察审计制度;同时,供热体制改革的政策细则将在上半年确定,年底前基本实施到位。这些政策措施将进一步提高新建建筑节能水平,对加快非节能建筑改造有巨大的推动作用。据介绍,目前本市现行的供热收费体制是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的一项福利,依赖于政府补贴,实行包费制,以单位承担为主,按面积收费。这种福利制主要包括“采暖费”和“煤火费”。采暖费的政策范围主要是居住在楼房、按照规划设计有集中采暖设施的职工;交费方式是由房屋承租人的所在单位一方全额向供热单位交纳,职工本人不负担采暖费,是采暖包费制。煤火费补贴的政策范围是使用自行取暖的职工;现行的煤火费补贴是以每个职工计算,不按家庭成员和住房面积的多少计算。这种不按实际消耗热量计算收取费用的方式,造成采暖用户没有节能的积极性,能源极大浪费,同时也加剧了城市大气环境的污染。据了解,本市供热收费体制改革的主要内容包括改革单位统包的用热制度,停止福利供热,实行用热商品化、货币化;加大新型墙体材料、建筑节能技术的推广应用和供热采暖设施的技术改造力度,提高热能利用效率,改善城镇大气环境质量;继续发展和完善以集中供热为主导、多种方式相结合的经济、安全、清洁、高效的城镇供热采暖系统;加快供热企业改革,引入竞争机制,培育和规范城镇供热市场等。(刘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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