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和小商贩发生冲突的消息时见报端。城管暴力执法的传闻,常受到网民们众声谴责。可是城管和小商贩其实双方都有一肚子苦水。
城市必须有管理,小商贩必须谋生。可我们该想想,城市管理和小商贩,不是只我们国家有,也不只是改革开放以后市场经济活跃起来才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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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旅行中看到过无数各种各样的小商贩,还在美国做过多年小商贩。小商贩这个谋生不易的行当,可以说秩序井然,像钟表一样准确。欧洲的小城镇,商贩集中在中心广场附近,那里白天常常实行交通管制,以利行人。每天清晨,居民们还没出门,广场附近却提前繁忙异常,因为一切商品都要在规定时刻前运送进来。每天晚上,行人都回家以后,那里又有一阵繁忙,小商贩收摊,打扫清洁,入夜后像水洗过一样干干净净。
在欧美城镇,警察就是城管。人们看到警察在商街人流中巡行,却很少和他们打交道。一般情况下,打交道就是为了要他们帮忙做点什么,比如问个路,帮忙借个工具,疏通车道之类。在小商贩的概念里,警察在场,坏人就吓跑了,警察是安全保障。除了安全,警察还要提供一点服务,这是警察或者城管这种公家职务的题中应有之意。
除了法律对公务人员执法权力和行为的严格规范以外,应该说那里的小商贩比较好管。那里的小商贩,除了需要许可证以外,还都知道必须遵从的规定,时间上规定几点收档就是几点,商品货架摆到什么地方,一根线非常明确,前后左右互相参照,违规侵占公共空间为同行所不齿。也就是说,那里小商贩们好管的原因,是小商贩们行为的自律程度很高。而小商贩的自律,不是因为城管的惩罚,而是因为同行们的互相观察督促。小商贩是世界上最善于利益算计的行业,别的行当很笨拙的人也能做,小商贩却都是聪明人,他们天生知道什么对自己有利。商贩同行们互相敦促,遵守规矩,共同利用时间空间,善待顾客,不搞恶性竞争,搞好环境清洁,以及遵纪守法,纳税缴费,对别人有利,归根结底也是对自己最有利的。
天下小商贩们都有强烈的趋利避害观念,天生是良民,最不愿无端惹事,也最容易理解,个别人的违规占小便宜,开了先例,会对整个行业造成长远危害。他们最明白规规矩矩做生意的重要性,最明白规矩一定要大家来守。可见,小商贩这个行业,天然地促使他们有自治和自我管理的能力。在中世纪欧洲城镇,就是商贩们首先组成了行会。行会是商人们和工匠们自我管理的自治组织,是欧洲中世纪社会制度中最重要的建制之一,一千年中对欧洲的社会发展起了非常大的作用。可以说,现代西方的社会制度离不开城市自治的传统,而城市自治是从商贩们的行会开始的。
如今,尽管已经是自由市场经济的社会,欧洲中世纪以限制竞争,自我保护为特征的行会已经不复存在,但商贩们的自行组织,自我管理的自治传统依然在发扬光大。归根结底,这种自治,这种自治下的行为自律,互相敦促,互相保护,对商贩是有利的。他们在这种自治的框架下,寻求一日一日做生意的平安和公平,解决他们之间的矛盾,也组织起来面对政府和社会,保障在他们的市场范围内,所有人受法律的保护。所以,他们的警察或城管,根本就用不着成天提着个警棍,在市场人群里,像盯着坏人一样地盯着辛苦忙于谋生的小商贩。他们的警察或城管,是应该为商贩和顾客提供服务的。
在我们国家,城管和小商贩关系里,没有小商贩们的自治组织,小商贩们一盘散沙,各自照管自己的利益。而城管是上面的权力,就是来管小商贩的。几乎古今中外小商贩们多少都有一点的自治和自我管理,偏偏在我们的城镇里非正常地消失了,于是我们的小商贩在行为上只需要寸土必争地攥住自己的利益,不再有可能用心营建良好的共同的市场环境,表现得更自私,缺乏自律。这不是因为我们的小商贩素质差,这是制度缺失造成的。一盘散沙的小商贩,面对城管的权力,没有用合法权利来制约和平衡的能力。于是,在他们的眼睛里,城管就是官家派来找麻烦的,而自己就是任人欺负的对象,要么忍气吞声,要么盲目反抗,甚至酿成悲剧。
现在,我们社会的很多麻烦,源于社会层面自治组织的缺失,庞大的社会在结构上退化为从上到下,从政府到个人的单一关系。于是,城管竟然变成官家管坏人那样的局面。中国社会历史上也不是这样的。建设和谐,光上面建是不成的,应该从下面建,从民众的自治和自我管理组织建起。城市管理也是这样,小商贩的自治和自我管理组织,是改善城管的必经之路。这条路是我们自己堵死的,现在到了打开的时候了。(作者系旅美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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