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为了楼道上的两包垃圾,邻里间发生争吵,年过六旬、身患心脏病的王老太因情绪激动心脏病急性发作后猝死。日前,长宁法院依法判决,老太的两个儿子获赔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3万余元。
2006年8月14日,顾森发现三楼楼道上有两包垃圾,其中一包散发着阵阵恶臭,并有虫子飞出来。
110民警到场后不久,王老太便倒地不起,当即被送往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司法鉴定中心的鉴定结论为:系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急性发作致心源性猝死,与他人发生纠纷、情绪激动是其冠心病发作的诱发因素。
王老太的两个儿子把顾森告上法院。被告顾森辩称,在整个争吵过程中,他没有和王老太说话,也没有和她发生肢体冲突,不同意原告诉请。法院认为,顾森为一包垃圾找上门与王老太的儿子理论发生争吵,存在过错。王老太参与纠纷,从中劝架,因情绪激动,致心脏病急性发作猝死,顾森的过错行为与王老太死亡之间存在一定的因果关系,故顾森应当对王老太的死亡承担一定的民事赔偿责任。基于王老太的死因,顾森的过错行为只是其死亡的诱发因素,故法院酌定顾森应当承担10%的民事赔偿责任。作者:通讯员粱志明 记者焦晓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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