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哈尔滨4月16日电(记者梁冬)记者从16日召开的黑龙江省国企改革和国资监管工作会议上获悉,在国家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战略下,黑龙江省以产权制度改革为核心的国企改革日前已经结束了三年最为艰苦的攻坚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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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6月,黑龙江省委、省政府抢抓国家实施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战略的历史机遇,针对这个省国有企业历史包袱沉重、经济发展活力不足、结构调整缓慢、特别是市场化程度低、所有制结构单一、国有经济比重偏高的突出问题,决定把国企改革作为振兴战略的突破口,打一场新一轮国企改革的总体攻坚战。明确提出,用三年时间,使黑龙江省老工业基地的突出矛盾明显缓解,完成大部分地方国有企业改制、改组任务。
自2003年下半年黑龙江省首先选择10户严重亏损、资不抵债、不稳定形势严峻的企业进行产权改革试点以来,到2006年底,以产权制度为核心的三年国企改革攻坚战显现出了明显成效。
据统计,截至2006年底,黑龙江省累计完成改制企业3302户,占应改制企业3467户的96%。其中累计完成改制的大中型企业193户,占全部应改制大中型企业201户的96%。完成改制后的大中型企业,国有及国有控股35户,占已改制193户的18.1%,参股和混合所有35户,占18.1%,全部退出123户,占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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