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网站
搜狐 ChinaRen 17173 焦点房地产 搜狗
搜狐新闻-搜狐网站
新闻中心 > 综合 > 法制晚报

交通违法要曝光 是否侵犯名誉权

  新闻回放

  郑州市警方近日在街头设立了“行人非机动车违法曝光台”,将交巡警查处的行人、非机动车违法行为进行实名制现场曝光,并对其进行教育。但有部分市民认为,行人交通违法情节轻微,实名曝光涉嫌侵犯公民名誉权,警方这种做法欠妥。

(据新华社)

  各说各话

  需要曝光式“猛药”

  应该看到,行人与机动车违法早已成了我国道路交通中久治不愈的“顽疾”。正是这些看似微不足道的“小节”,造成了许多意外交通事故的发生。我认为,治理这样的交通违法“顽疾”,就需要下些“猛药”。

  而实名现场曝光就可以说是一剂治理交通违法的“猛药”,这剂“猛药”把见违必纠、违法必罚的严格处罚与曝光、公示的精神震撼有机结合起来,其效果着实不可小觑。这种做法可以触及到交通违法行为人的内心世界,促使行人在交通行为上明荣知耻,从而促进人们的道德观念和法制意识的进一步增强。止耳

  合法性存在瑕疵

  对照有关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法律并没有授予警方对交通违法的人进行曝光的权力,按照“法无授权皆禁止”的原则,郑州警方在街头设立“行人非机动车违法曝光台”的行为当属违法。

  还有,行人作为公民,只应对自己的违法行为承担法律明文规定的责任。而除法律规定之外,任何人、任何机关,都不能、也无权要求行人对自身违法行为承担超出法律规定之外的额外责任。也就是说,在郑州警方的上述曝光行为中,将有关行人的姓名、工作单位及家庭地址进行曝光,实际使有关的人承担了超出法律规定的责任,同时也因为行人姓名、家庭地址及工作单位等属个人隐私,所以郑州警方的曝光行为也侵犯了相关行人的隐私权。周义兴

  可理解为执法公开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警察在执法的过程中,执法公开应当是一项基本的原则。而对违法者的姓名、家庭住址、工作单位进行现场曝光,其实是一种公布警察对违法者处理结果的行为,实质是警察公布交通违法信息,符合警察执法的公开性原则。

  所以我认为,警察对交通违法者进行“现场曝光”并无不妥,也谈不上侵犯公民的名誉权。何向东

用户:  匿名  隐藏地址  设为辩论话题

*搜狗拼音输入法,中文处理专家>>

我要发布Sogou推广服务

新闻 网页 博客 音乐 图片 说吧  
央视质疑29岁市长 邓玉娇失踪 朝鲜军事演习 日本兵赎罪
石首网站被黑 篡改温总讲话 夏日减肥秘方 日本瘦脸法
宋美龄牛奶洗澡 中共卧底结局 慈禧不快乐 侵略中国报告



搜狐博客更多>>

·怀念丁聪:我以为那个老头永远不老
·爱历史|年轻时代的毛泽东(组图)
·曾鹏宇|雷人!我在绝对唱响做评委
·爱历史|1977年华国锋视察大庆油田
·韩浩月|批评余秋雨是侮辱中国人?
·荣林|广州珠海桥事件:被推下的是谁
·朱顺忠|如何把贪官关进笼子里
·张原|杭州飙车案中父亲角色的缺失
·蔡天新|奥数本身并不是坏事(图)
·王攀|副县长之女施暴的卫生巾疑虑

热点标签:章子怡 春运 郭德纲 315 明星代言 何智丽 叶永烈 吴敬琏 暴风雪 于丹 陈晓旭 文化 票价 孔子 房价

说 吧更多>>

说 吧 排 行

茶 余 饭 后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