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高速公路执法支队一大队。“4·13”特大交通事故留下的阴影,还挂在不少前来配合调查的司机脸上。渝A23961货车司机彭勇,驾龄4年。事故发生前,他驾驶准载12吨的货车,在成都装载约50吨重的玻璃驶往重庆。
进入雾区发现前方车祸事故后,他赶紧踩刹车。由于严重超载,货车滑行约20米才停下来。随后,一辆货车追尾,司机当场死亡。“我只管拉货,老板叫装多少我就装多少。是别人撞我,我刹住了车的。”在市高速公路执法支队一大队,彭勇不停诉说自己的“委屈”。“当时雾大,按规定你该提前下道。公司没组织你学过?”执法队员问。“啥学习?”彭勇一脸迷茫,继而说,“公司在哪里我都不晓得。”执法队员透露,调查中,像彭勇这种迫于生存压力、不知企业应组织驾驶员安全学习的司机有很多。据悉,早在两年前,市高速公路执法支队为从源头杜绝事故,对超载超限货车及其货运企业进行登记监控,即记入“黑名单”。此次事故46辆货车中,涉及货运企业33家,其中我市货运企业21家。截至前天上午,还没有一家货运企业到执法部门承担事故产生的法定监管责任。在这21家货运企业中,有9家属“黑名单”监控单位。昨日,高速公路执法部门对“4·13”特大车祸事故的根源作出认定:运输企业、货运站场和车主漠视安全行车,滋生超载超限。市高速公路执法支队一大队表示,待调查结束,凡事故中存在违法事实的货运企业、货运站场和司机,都将承担各自的责任,并受重处。
记者 黄艳春 实习生 况珩怡 张又丹 李培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