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报开封讯 昨天,开封市龙亭区的王女士向记者反映,4月15日,她乘坐的一趟102路郑汴公交车上,竟然挤了7只小猫小狗,售票员还向“它们”加收了5元车票。
据王女士介绍,她乘坐的是从郑州二马路汽车站始发的102路郑汴公交车。
昨天下午,记者就王女士反映的问题,电话采访了郑州市二马路汽车站的值班站长。这位站长告诉记者,当天下午6时许,确实有一趟92×9次郑汴公交车发往开封,但这趟公交车不是属于二马路汽车站的,只是在这里停靠、发车。至于当天车上是否搭载了小猫小狗,他还不清楚。不过按照有关方面的规定,大型动物不允许“乘坐”公交车。至于小猫小狗等宠物,目前还没有明确规定。再说,对于猫狗怎样区分大型小型,他们也很难弄清。
他山之石
2006年10月1日起施行的《安徽省爱国卫生条例》规定,公民不得携带犬、猫等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2000年5月1日起实施的《郑州市公共交通车辆乘坐规则》规定,公共交通车辆“车厢内不得携带宠物”。
1997年起实施的《广州市养犬管理规定》中明确指出,携带犬只乘坐出租汽车以外的公共交通工具的,由公安机关处以500元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