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楚天金报)记者饶纯武、万多、沈度实习生曲严报道:学生家长抱着煤气坛,在学校的操场上“讨说法”,民警和消防官兵闻讯赶至,成功化解险情。昨日,常青路某流动人口子女学校发生惊人一幕。
昨日下午4时许,记者在该校见到,老师正让数百名学生尽快离校。
因学校拒绝让记者入内,记者远远看到,学校操场的中央,一名中年女子抱着一个煤气坛,旁边是她的孩子。记者几经周折,与抱煤气坛女子的亲属取得联系。
原来,该女子的儿子周同学1988年10月23日出生,系该校分校学生。其亲属向记者提供了一份法院的判决书,认定的基本事实为:2002年4月18日下午,该校的程老师在为初一学生上体育课时,发现一同学将另一同学的书包扔到了帆布总厂变压器旁的平台上后,即安排周同学捡书包。周同学去拾书包时,不幸被电灼伤。
法院判决,周同学因触电人身遭受损害,应获赔偿金额共计10.35万元,除自行负担20%外,学校应负担50%(该校已支付64763.12元),武汉市帆布总厂应负担20%,武汉供电局应负担10%。
周同学的亲属告诉记者,虽然学校首次支付到位,但孩子的母亲认为赔偿金额少了,要求增加赔偿额。昨日,在多次交涉未果的情况下,她作出如此过激举动。
下午4时30分左右,民警和消防官兵成功说服周同学的母亲,并将煤气坛抬出校外。目前,周同学的家长与校方正对此事进行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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