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记者康云)今后,全省各地要将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问题纳入城市事业发展规划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规划中,新建与人口发展相匹配的中小学校,农民工子女就读公办学校,不得加收借读费和其他任何费用,农民工子女在评优评先等方面,也应与当地学生一视同仁。
近日,省教育厅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输入地要对接收农民工子女较多的学校给予补助,要将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经费纳入年度教育经费预算,并按当地财政预算内义务教育经费标准向接收农民工子女的公办学校拨付办学经费。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应有计划、有重点地在外来农民工相对集中的区域,挖掘现有公办学校潜力和教育资源,扩大中小学办学容量,保证以公办学校为主接收农民工子女就学。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合理划分就读片区,安排农民工子女就读公办学校。此外,要建立留守儿童登记和档案制度,并建立关爱留守儿童的应急机制,确保及时有效处置突发事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