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规定考生报考外地高校最高可加20分
上海市教委昨天发放通知,今年的上海生源考生报考外省市普通高校将能享受一系列优惠政策,最高可得20分加分优惠,毕业时能提前获得本市的就业指导服务,报考边远省市可得最高1000元的一次性经济补贴。
本市生源考生毕业后户口可迁回本市,学生在毕业前一学期内,凭身份证及学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可到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毕业生就业信息登记,进入求职信息库,还可得到相应的就业指导服务。
对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中第一、二志愿报考外省市普通高校的本市生源考生(零志愿的外省市高校和提前批、艺术体育类高校除外),投档时第一志愿填报者加20分,第二志愿填报者加10分,并按招生计划数的1:1.2投档,录取与否由招生院校决定。外地高校如一本、二本资格线上考生不足,经补填志愿后线上生源仍然不足,还可对本市生源考生进行降分投档。
本市生源考生(不包括艺、体、军事院校)若被录取到边远省市和生源不足的外省市,还能获得一次性经济补贴。凡第一志愿填报广西、甘肃、陕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内蒙古、黑龙江、吉林、新疆、辽宁(除大连市)等地高校,以及湖南、湖北、山西3省少数生源长期不足的普通高校并被录取的考生,可获1000元;非第一志愿填报而被录取的可获一次性补贴500元。具体学校名单将由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择日公布。
凡被外省市普通高校录取的本市生源考生,家庭人均月均入在400元以下,实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制度,可申请上海普通高校生源地贷款,并向市教委学生处申请享受相应的政府贴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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