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起携液态物品乘机将受限
本报讯(记者涂露芳)民航总局昨天对乘客携带液态物品乘机做出了详细规定,从5月1日开始,乘坐从中国境内始发的国际及地区航班的旅客,每人每次随身携带的液态物品每件容积均不能超过100毫升,必须能盛放在最大容积不超过1升的可重新封口的透明塑料袋中,超出部分应托运,如不能托运可在安检处自行放弃。
首都机场有关负责人介绍,此次受限携带的物品主要是针对液体、凝胶以及喷雾类液态物品。矿泉水、饮料、糖浆以及汤这些液体饮品均受到严格限制。同时,日常用的牙膏和隐形眼镜药水、女士用的乳霜、护肤液、护肤油、香水、香体喷雾、定型的摩丝、啫哩膏、男士用的剃须泡沫等也都在受限之列。此外,任何稠度相似的溶液及物品都需要检查。
携带带有上述特性的物品乘坐航班的旅客必须将这些物品盛在容量不超过100毫升的容器内,并必须放在一个20厘米×20厘米,最大容量为一升、可重复封口的透明塑料袋中。而且每名旅客每次只允许携带一个透明塑料袋,超出的部分必须托运,或者在安检处自行放弃。首都机场表示,在该规定执行的初期,首都机场将会准备一些一升的透明塑料袋供旅客使用。
据了解,如果旅客携带液体、凝胶以及喷雾类的液态药物,必须附有医生处方或医院证明方可以豁免。此外,有婴儿随行的旅客携带的婴儿食用的奶、果汁和液态食品,经安全检查确认无疑后,可以适量携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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