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34岁的家庭主妇李女士在家中用视频与多人一起进行裸聊时,被警方抓获。李女士对传播淫秽物品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日前,北京石景山区检察院以刑法无相关罪名撤回起诉。
犯罪嫌疑人李女士在2005年七、八月间,在家中通过视频网络聊天室,与多人共同进行“裸聊”淫乱活动。
裸聊作为网络违法的新型犯罪,我国在制定刑法时尚未出现。这种行为能否定罪,定何罪尚不明确。裸聊既不具备传播淫秽物品罪构成要件,也不构成聚众淫乱罪。经请示上级检察机关,此案最后以聚众淫乱罪提起公诉。因难以定罪,检察机关撤回本案。有关专家建议,尽快对相关司法解释进行修订,加大对于网络服务商的处罚力度,针对我国目前在刑事证据立法上的不足,有必要补充制定相关的程序性法律。《北京晨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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