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网消息《信托公司受托境外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已于近日出台,这意味着信托公司也可以开办代客境外理财(QDII)业务了。但业内人士表示,信托公司QDII产品认购门槛过高、投资范围限制过多,收益的比较优势也不明显,投资者暂时对其将更多地采取观望心态。
依据《暂行办法》规定,信托公司设立受托境外理财单一或集合信托,接受单个委托人的资金数额不得低于100万元人民币或按信托成立日前1日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公布相应汇率中间牌价计算的等额外汇。相比银行代客境外理财产品的认购门槛一般不超过10万元,信托QDII产品的认购门槛明显过高。“这明摆着是让信托公司走高端理财的道路,我们中小投资者只能当看客了”,一位在银行办理存款的储户如此抱怨。黄宪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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