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起,地铁营运线各站出入口、站台通道、旅客列车的重要部位须装电子眼。王翔 摄(资料图片) |
《广州市公共安全视频系统管理规定》下月起实施
地铁公交客船须装电子眼
新快报讯 (记者吴璇 实习生缪友力)《广州市公共安全视频系统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近日出台。《规定》强调,十三类涉及公共安全的场所应该建设安全视频系统。该规定将于5月1日起实施。
天桥隧道须装电子眼
《规定》除了规定一些场所不准安装电子眼外,还详细指出涉及公共安全的场所或者区域,都应当安装电子眼,以便监控。
另外,博物馆、纪念馆、展览馆等集中陈列、存放重要文物、资料和贵重物品的场所,各级文物古迹、近现代保护建筑的重要部位;国家重点科研机构,集中存放重要档案资料的馆、库;各级党政机关的重要部位和出入口;公园、会议中心、体育场馆、医院、学校、住宅区、商业街、大型农贸市场等公众活动和聚集场所的重要部位,酒店(宾馆)、餐饮、娱乐场所、办公楼的大堂出入口、电梯和其他主要通道;广播、电视、报社、电信、邮政、公众信息网络及供水、供电、供气、污水处理等单位的要害部位或场所;武器、弹药及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储存或经营场所等。甚至建筑工地、城市重要景观、大型地下空间等城建设施的重要部位;江河堤防、水库、人工湖、重点防洪排涝区域及其他重要水利工程设施都要安装上电子眼。
破坏原始记录可罚一万
根据《规定》,对于擅自改变视频系统设备、设施的位置和用途;删改、破坏视频资料原始数据记录的;擅自复制、提供、传播视频信息的行为,将对单位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对于应当建设公共安全视频系统而不建设,或者不按标准、规定建设的,由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单位处1000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处500元以下罚款。
根据《规定》,对于公共安全视频系统建设方案未经核准,或者公共安全视频系统未经验收合格而投入使用的,依照有关规定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单位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盗窃、损毁公共安全视频系统的设施、设备,或者故意设置障碍,影响公共安全视频系统的正常运行,将处以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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