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日报报道(通讯员 于志勇 记者 李涛)“目前,已有多个工业用地单位提出用地预申请,最快到下个月,南京工业用地将和房地产经营性用地一样,进行公开招标、拍卖和挂牌。”昨天,市国土资源局有关负责人对《南京市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进行情况通报时,透露了这一信息。
据介绍,工业用地项目申请单位主要为各区政府或区政府指定的部门、开发区、工业集中区。这些部门提出预申请,需要提交的材料有:完成征地拆迁补偿等批后实施和前期开发交付土地的时间及交地条件、拟建项目情况、建议出让底价等。其中,建议出让底价,不得低于成本价和国家公布的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
“提出预申请,竞得土地,并不代表招拍挂就此结束。”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处副处长丁松说,中标人竞得项目用地后,将与国土部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并交纳成交款的15%作为定金。按照合同,中标人必须在一定时限内取得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和工业项目审批、核准文件。如未能取得这些手续,合同将自然终止,国土部门退回所支付定金的50%。
丁松说,根据《实施细则》,土地出让方案已经改为由市政府委托国土部门审批,不再像以前那样上报市政府审批,从而简化了工作程序,加快土地办理速度。这样一来,最快到下个月,工业用地市场就将开出“第一拍”。
据悉,按照国土资源部日前发布的《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各区县工业用地最低价分别是:鼓楼、白下、建邺、秦淮、下关、玄武、雨花台区为480元/平方米(32万元/亩);栖霞区为336元/平方米(22.4万元/亩);江宁、浦口、六合区为288元/平方米(19.2万元/亩);高淳县、溧水县为144元/平方米(9.6万元/亩)。这个价格,比现行用地价格平均高出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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