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几天前,陈先生去某知名眼镜店要求验光时,却被告知验光可以,但必须在店内配镜。陈先生顿感眼镜店这种捆绑式做法侵犯了自己的权益,于是投诉至卢湾区消保委。
区消保委工作人员即刻拨通了电话,对方负责人回答:“如果消费者都在我们店里验光,然后再到外面‘野路子’的小店里配眼镜,万一造成消费者视力下降,这个责任由谁来担?”为了打消商家的这番顾虑,工作人员向其分析了其中的利弊:“消费者选择在你们这儿验光,说明信赖你们的技术,如果说害怕产生‘后遗症’,那眼镜就是判断责任最有力的证据,外面的眼镜店有没有按照你们的验光单‘对症下药’,通过技术手段是可以查清的;如果因为怕麻烦而将消费者拒之门外,反而会让人误解为有‘强制消费’之嫌,最终还是避免不了被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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