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晚报网4月18日讯
由于矿方没有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东方市大田乡武华矿业公司金矿内多名矿工患上一种名为矽肺病的职业病,患病后丧失部分劳动力不能继续工作,生活陷入困境。近日,患病的耿生建、杨庆宇、徐大钊等人将武华矿业告上法庭,并向矿业公司索赔约300万元。
矿场打工 患上职业病
据四川籍矿工杨庆宇介绍,2002年6月至2006年6月间,他一直在东方市大田乡武华矿业公司下属的金矿从事挖金工作。由于长时间在井下打风钻,矿场内没有任何安全防范措施,因长期吸入矿物质、粉尘等,杨庆宇说,自己经常感到胸闷胸痛气短,长期咳嗽有时还有痰血,浑身无力。2006年6月,杨庆宇到东方市人民医院检查诊断患有矽肺病,其后在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复查后确诊。2006年12月,杨庆宇被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工伤伤残四级。杨庆宇说,公司未给工人缴纳社保,导致他无法获得相应的工伤待遇,患病后得不到及时治疗。
据了解,和杨庆宇一样,工友耿生建、徐大钊等也是同期在该矿场工作的矿工,从2005年下半年开始出现身体不适,在省人民医院先后检查确诊为矽肺病。此后,耿生建、徐大钊分别被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鉴定为职业病致残七级和四级。
三矿工将矿场告上法庭
发现自己患上职业病,并已丧失部分劳动能力后,耿生健、徐大钊和杨庆宇三人分别将武华矿业公司告上法庭。
据了解,杨庆宇要求武华矿业公司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一次性赔偿其全部医疗费用108万元(每年3万元),另有伤残津贴67500元。此外,杨庆宇要求武华矿业公司为其补交各项社保费用。另外,矿工耿生建、徐大钊两人分别向武华矿业公司索赔75万元和114万元。三名矿工索赔总额约300万元,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费、伤残补助金、医疗补助金以及伤残就业补助金等。
而得知耿生健等三人确诊患有矽肺病后,近20名长期在武华矿业大田金矿打工的工友也怀疑自己患病,这些工友打算前往医院进行检查,如患病则打算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矿场称已调解不予赔偿
今年3月初以及4月12日、13日,耿生健等三矿工起诉武华矿业公司案分别在东方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在法庭上,海南武华矿业公司方面认为,三矿工在获悉自己患有矽肺病后没有在法律规定的60天内向劳动仲裁部门提出申诉,超出申诉期限,所以不予赔偿。该公司还称,在与耿生健及徐大钊处理此事的过程中,耿曾于2006年6月与该公司在东方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进行调解,耿同意收取3000元赔偿费,并被要求不再提出赔偿要求,也不会提起诉讼。徐大钊也已与公司进行调解,收取4000元赔偿费。另外,武华矿业认为矿场的用人制度和防范措施健全。
据耿生健和徐大钊介绍,调解是由公司提出并带着他们前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进行,由于缺乏相关法律知识就签了字。二人认为,调解不是由他们主动申请,公司利用他们不懂法律进行了欺诈,他们认为调解无效。
律师说法
职业病患者应获补偿
为耿生健、徐大钊和杨庆宇三矿工提供法律援助的海口市龙桥法律事务所主任崔可枫认为,矿工患职业病后不管过错在谁都应当获得相应补偿。
崔主任说,职业病患病当事人承担无过错责任,劳动者在工作期间自身有无过错,一旦发生工伤,用人单位都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按《工伤保险条例》有关规定,如果用人单位缴纳了社会保险,由社保机构承担赔偿责任,如未缴纳社保,责任应由用人单位承担。
相关提示
矽肺病是尘肺病的一种,是因为人吸入过量粉尘导致肺部纤维化的一种职业病。矽肺病在医学上被称为“不转移的肺癌”,目前还没有有效的治疗方法。据卫生部去年的数据,我国尘肺病累计60万例,其中死亡17万例,同时每年还将新增上万人。专家预测,如果得不到有效控制,到2010年前后,尘肺病将成为中国农村严重的社会问题。(刘伟林冠华)(来源:海南特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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