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受楼下的超市油烟、嘈杂之苦,楼上的居民经常向下扔瓶子。超市经营者则支起了防护网应对,甚至打算在门口安装摄像头来逮乱扔瓶子的人(见本报8版)。
其实,这种按照常规思路衍生出来的行为方式很常见。
但是我们相信,扔东西砸人,不会是楼上居民的初衷;装摄像头“抓人”,也不是楼下超市的本意。而这种互伤对解决问题来说,绝对是南辕北辙。
该思路和行为模式并不局限于本案例。之前也常看到这样的新闻:当小区业主遇到物业服务不到位时,就以不交物业费来抗衡;车主花重金却买了病车,又投诉无门时,就用驴马拉了游街。这种貌似强悍的行为方式,泄愤的目的虽然达到了,但仔细分析,实际上是最无用也无力的做法。按这种思路走下去的惟一结果,就是矛盾的激化和互相伤害的升级。
如此多的扔瓶子案例是谁的尴尬呢?
对于楼下的商家来说是一种尴尬:做生意讲究和气生财。可现在倒好,不仅不能让客户满意,连邻居都成了死敌。售卖商品的同时还兼着扮演特工的角色,时刻瞄准“敌情”,时刻为上法庭搜集证据。
对于楼上的住户是一种尴尬:那些扔下去的垃圾、瓶子,已经被人家当作罪证。虽然侥幸没有被抓住,但你“素质不高”被大家公认,出来进去的脸上无光。现在更好了,要被人家拿摄像头天天防贼一样盯着,连无辜的人都跟着受“歧视”。
现在居委会出面调停,我们真希望能有好的消息传出来。何必让一件社区里的“家务事”,搞得邻居反目成仇呢?但同时也担心居委会面临尴尬,毕竟寻找一个让双方满意又不伤及颜面的方法,还真的很难。
解决这种矛盾,其实走法律途径是最简单、文明和可靠的。但居民们最终无人出面,恐怕和不清楚解决纠纷的成本与程序有很大关系。从这个角度讲,发生在我们身边的很多案例,从简单的官司维权最后演变为扔瓶子泄愤,更是有关部门法制、法规宣传不到位的尴尬。
赵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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