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老总曾因抢劫罪服刑;10人团伙一周两抢工地,工地应提高防范能力
本报讯(记者肖玉)居民楼里开了一家美容化妆品公司,不见时髦女子上门购物,却时常出入一群年轻男子。直到警察上门抓人,周围群众才知道:这里竟是一个抢劫团伙的藏身之所,所谓的公司,只是团伙为掩人耳目而挂上去的一块牌子。
专招男子结伙抢劫
今年32岁的四川邻水县人甘小华,1999年时曾因犯抢劫罪,被南岸区法院判刑四年半,2003年9月16日才刑满释放。2006年5月,甘小华在南岸区弹子石附近的租赁房里,挂牌成立了一家“丽人美容化妆品有限公司”,并自任公司“总经理”。
后来查明,这家公司从未进行过登记备案。
甘小华“招聘”的全部是清一色的年轻男子,包括社会闲杂人员、刑满释放人员和部分未成年人,“公司”为他们提供食宿,进行统一管理。
起诉书称:开公司只是这伙人掩人耳目的手段,抢劫才是他们的“经营范围”。白天,大部分“职员”就在公司里睡大觉,负责值班的人员就四处踩点寻找抢劫目标;晚上,“总经理”带着“职员”一起出动,抢劫来的财物销赃后,再由甘小华对犯罪所得赃款赃物进行统一分配。
一周疯狂抢劫四次
经查,2006年6月24日凌晨1时许,甘小华等人窜至南岸江边一工地,用封口胶等将值班人员捆绑并刺伤,后在抢劫该工地的电缆线时,被值班巡逻的保安人员发现后逃离。
2006年6月24日凌晨5时许,甘某手下的3人在南岸区柿子沟市场外面,抢劫一路人的挎包,抢走现金960余元以及价值550元的手机一部。
2006年6月26日凌晨2时许,甘小华等人窜至高新区石桥铺,以“有废旧物品要卖”为由,骗开被害人罗某的房门后,将被害人罗某夫妇用事先准备好的绳子捆绑,并威胁要杀害其女儿进行抢劫,最后抢走罗某价格960元的手机一部,抢走现金1.8万余元,以及价值2.8万元的废旧铜线。当日凌晨7时许,公司“职员”张某等人将抢得的铜线运至南岸区弹子石苗圃张某夫妇所开的废旧物品收购站。
2006年6月30日凌晨4时许,甘小华等人还抢走了人和镇一工地内价值4万余元的电缆线和2部手机,并将该公司的3名保安刺伤。当日中午11时许,他们将抢来的铜线进行了销赃。
建筑工地安保薄弱
“此案凸显了建筑工地夜间看守薄弱。”承办此案的检察官罗鹰介绍,多数建筑工地夜间只有很少的保安看守,甘小华等人正是钻了这个空子,才多次抢劫得手。为此,市五中院已向相关工程建筑施工单位提出建议:加强工地安全防范措施,增强防范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和避免损失。同时,相关部门应加强对废品回收行业的管理,切断犯罪的销赃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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