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这样一个备受争议的项目立项,手续是否合法呢?4月12日下午,记者采访了建设单位镇江市水利投资公司负责该工程建设的张玉龙主任,他表示,在滨江旅游风光带原先规划中的绿化带上建设酒吧等商业设施,全部按正常合法程序操作。
对此,镇江市规划局副局长谢庚龙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如果建设单位和相关部门协调一致,他们将不持反对态度,并立即批准实施。
然而,一些家住附近的居民却向记者提到了一个细节:目前还未正式批准施工,建设单位却已经做好了开工的一切准备,去年还在公示的时候,一些机械也已经进场,这样的公示岂不是做给人看的“幌子”。
对于市民的说法,谢庚龙解释说:“我们即使征求附近居民的意见或者同他们商量,也是与他们的业主委员会商谈,不必征求每一个业主的意见,因为业主委员会代表了业主的主要意见。”
据了解,滨江旅游风光带南侧原规划绿地28457.6平方米,即将建设的商业实施共4组建筑,每处为3层,其中地下一层,地上两层,局部上面再建一层。
记者获悉,镇江市规划局将批准滨江旅游风光带绿地建设规划,并于近期举行通报会。风光带建设单位水利投资公司表示,通报会后,规划调整方案批文一到,将立即开工建设风光带绿地商业设施。
镇江市规划局相关科室负责人表示,目前滨江旅游风光带南面绿化带配套设施方案处于批前公示阶段,究竟如何审批,他们将根据方案公示反馈意见,按程序操作。市民可向规划局提出书面意见,也可点击镇江市规划局网站提出意见。江苏大学一位教授就此事认为,依法办事无疑是对的,但是,合法应建立在科学、合理的基础之上。这样的合法才能让百姓信服,才能对社会有益。决策要做到科学、合理,就需要我们的决策者们开展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工作,并站在全局的立场上,公正地为大多数人说话、为未来说话。如果在调查研究中“一叶障目,不见泰山”,或者我们仅仅从局部利益考虑,强行通过一些程序,给某些行为披上合法的外衣,这种“合法”是值得深思的,也是非常危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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