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沈宫轩 记者许尽义)日前,记者从扬州召开的全省农村警务室经验交流会上获悉,截至2007年4月初,全省共建立农村警务室1.5万个,超过行政村总数的85%,配备驻村民警近8000名、驻村保安员3.1万余名。
2006年10月,江苏公安机关召开深入推进农村警务室建设工作会议以后,省公安厅从强化分类指导出发,在全省派出所和农村警务室两个层面,选树了50个警务室建设示范点,并指导各地进行重点培植和推广。根据总体安排,江苏省公安厅提出今年农村警务室建设“五个基本”要求:一是行政村警务室基本普及。苏南95%、苏中90%、苏北85%以上的行政村建立警务室,基本设施达到省厅规定标准,力量配备标准得到较好落实。二是民警驻村执勤保障基本到位。农村派出所警力得到充实,所有派出所警力均达到6人以上,向农村派出所及民警倾斜的政策得到有力执行,驻村民警和专职驻村保安员的装备配备和待遇得到改善。三是驻村保安员管理建设基本规范。四是驻村民警勤务基本实现常态化。农村派出所以值班接处警为主的被动型勤务模式被打破,驻村民警勤务规范得到建立和完善,每周驻村工作不少于20小时的要求得到落实,以防范管理为重点的基础工作明显加强。五是警务室绩效考评机制基本形成。勤务日常监督机制得到建立和完善,警务室等级评定制度得到全面推行,驻村民警和驻村保安员的工作责任心和热情明显增强。此外江苏将实有人口5000人以上,外来人员、劳动力流出、案件纠纷、重点人员或者企事业单位较多,或者有重要交通干道的行政村定为重点行政村界。在一个乡镇范围内,重点行政村的数量要不少于行政村总数的1/5。各地将在前期调研排摸的基础上,按照有利于控制治安复杂区域、有利于服务农民群众、有利于开展联勤协作、有利于辐射周边区域的原则,合理确定重点行政村,设立中心警务室。对中心警务室,将根据实际需要,配足、配强驻村民警和驻村保安员,其中专职驻村保安员苏南每村不少于4名、苏中苏北每村不少于2名,并按照省厅规定为驻村民警配齐单警必配装备,年内落实到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