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讯 :
本报记者 薛玲 实习生 叶枝
昨日下午2时,本报热线固定栏目“周二律师连线”电话不断,值守热线的黄春雨律师对市民们咨询的问题作出了详尽的解答。下周二,“周二律师连线”将继续准时与市民们见面,欢迎拨打、咨询。
热线答疑
李女士:我在某茶楼上班,但未签订劳动合同。几个月前在上班过程中摔成严重脑震荡,住院花费6万余元。这是否能够按照工伤索赔?
律师答疑:首先要提供证据证实李女士与茶楼有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其次,要有证据证实是在上班时间摔伤;最后,李女士将已发生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和交通费以及可能产生的伤残费等计算出来,与老板协商,若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
(提醒:假设企业为员工办理了工伤保险,遇到在上班过程中受伤的情况,可以向单位要求出具工伤证明,到劳动部门办理工伤证明,按工伤程序进行补偿。)
卢女士:我在琴台路某社区买了套房子,入住后发现居民楼地下室变成了某大型超市的进货场。每天都有大型卡车在小区进出,噪声、尾气排放、小区路面被压坏等问题严重干扰了业主的生活。曾向物管反映过多次,但一直都未得到根本解决。请问该怎么办?律师答疑:钟女士可以向设计部门和规划部门进行查询,了解社区地下室内能否进行经营性活动。此外,大型车辆进出小区噪声扰民侵害了业主的合法权益,业主可以向企业提出停止侵害的要求,若与企业协商不成可以通过法律程序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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