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对交通违法冒名顶替
早报讯(记者王昆火通讯员陈敏)“人站在摩托车旁,我们拍张照取证。”在普照圆盘附近,晋江民警用刚配备的数码相机给交通违法者照相取证。
据晋江交警大队办公室有关工作人员介绍,今年大队投入了近20万元为晋江全市140多名交警每人配备一台数码相机组建“数码交警”队伍,便于民警在执法过程中取证。
据了解,单纯的罚单和当事人签名时,在处理窗口时常会碰到个别无证驾驶或未携带驾驶证人员,冒用他人的姓名,让有驾驶证者顶替“处罚”。现在,通过“数码交警”则可以拍照取证,减少弄虚作假现象发生。今后,晋江交警在路面执勤过程中,将用数码相机拍摄记录下交通违法者及相关信息,并及时录入交通违法系统。机动车车主可登录晋江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网(www.jinjiang.gov.cn/jjdd/),输入车号后发现有交通违法记录,应在15日内到晋江交警大队违法处理窗口接受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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