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唐元鹏)最近风波不断的上海申花队再度陷入争议之中,在上周日进行的中超第6轮上海申花与厦门蓝狮一役中,申花外援布兰科在补时阶段门前混战中的进球,昨天被中国足协裁判委员会判定为漏判。虽然足协纠正了错误,但比赛结果无法更改。
当场比赛进行到92分钟,比分仍是0比0,毛剑卿传球入禁区,门前马丁内斯一脚挑射,守门员安琦挡了一下球,同样出现在门前抢点的布兰科坐在地上双脚夹住球,连人带球滚进了厦门队的球门。这个进球帮助申花获得比赛胜利。当时厦门队外援乔吉姆立刻上来与裁判争执,但当值主裁判李玉红判定进球有效。
对于这个进球,中国足协裁判委员会作出裁定,认为上海申花队39号马丁内斯射门,球弹到上海申花队8号布兰科脚下,此时布兰科已经处于越位位置,应判罚布兰科越位。这是一次漏判越位犯规。
专家观点
不是越位进球 进球前已犯规
上海申花队对厦门队的比赛进行到第92分钟时,主队27号毛剑卿任意球从进攻方向左路把球吊到中路,厦门队12号李鲲解围顶球到自己的左侧,队友11号任猛倒勾解围踢空。这时主队右路跟进的39号马丁内斯挑射,球被厦门队23号守门员安琦高举双手挡住落地。在马丁内斯挑射的一瞬间,沪队8号布兰科确实比所有的厦门队球员都更接近端线处在越位位置。问题是马丁内斯是射门不是传球,所以第二助理裁判不提示布兰科越位是按照1992年以来的规则执行的。当然如果马丁内斯的射门球直接被安琦挡给布兰科,第二助理裁判仍然可以追加判罚布兰科越位犯规。但是事实是被安琦挡了的球从空中落地,安琦又抱球脱手再扑球,裁判学上所言的判断布兰科是否越位的那个瞬间已经结束,何况此刻厦门队4号梅尔坎已经回位到端线。因此说布兰科越位进球没有道理。
当然笔者并不认为布兰科的进球符合规则。因为安琦脱手的球滚动到安琦身后的中路时,布兰科并没有得到球,倒是冲刺回防的厦门队12号李鲲冲到布兰科与球之间。此刻的布兰科挥起右腿踢到了李鲲,使避免疼痛的李鲲栽倒在本队球门网里。留在李鲲或布兰科身后的球被马丁内斯得到就势一射,球竟然踢进了布兰科的双腿之间,于是上半身已经越过球门线的布兰科用双腿夹球顺势转体180度再翻滚把球的整体送进了厦门队的网窝。
1998年世界杯赛时,墨西哥队有位名叫布兰科的球员就曾经在比赛过程中用双腿夹球表演,不仅当值主裁判没有判罚,事后国际足联也没有提出异议,因为那位布兰科或本场的布兰科用腿夹球的动作都是在1秒钟不到的时间内完成的,并没有如规则所言是长时间固定球使球不能处于比赛状态的犯规。
中央电视台的录像显示,就在客队球员都示意布兰科犯规时,主裁判竟然冲到布兰科刚刚踢李鲲的犯规点上,不是判罚布兰科犯规而是判定进球有效得分。一边应付队友祝贺一边半回头观察李玉红的布兰科这时才放心地欢呼起来。如果李玉红没有看到布兰科挥右腿踢李鲲的犯规,也就不必此地“无银三百两”冲到门前去认可进球得分了。
段嘉元(广州市体育科研所助理研究员,研究方向为足球裁判学和足球社会学)
图:这就是制造了进球悬案的布兰科。本报资料图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