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企业污染如何走出“罚款、污染,再罚款、再污染”怪圈,专家认为政府处罚力度要加大
珠三角城市群检讨
之治水之道
“每天下午5时左右下班的时间和上午9时左右工厂开工的时候,溪水就会变几种颜色,红、黑、蓝、白,什么颜色都有,现在连小溪里的泥巴都是彩色的。
目前广东部分河段已恶劣为四类、五类水质,“罪魁祸首”就是大量的工业废水不经处理就直接排入河流。去年东莞一家企业日偷排废水2万吨,相当于10万人一天的生活污水排放量,受到巨额行政处罚21.7万元,并被追缴企业排污费1155万元。
来自省环保局的数据显示,据不完全统计,2006年全省共出动环保执法人员32万多人次,检查企业15万多家,查处违法案件6400多宗,行政处罚金额达1.15亿元(首次突破1亿元,超过前3年总和),其中广州、深圳、佛山、东莞等市超过1000万元。全省关停企业2100多家,限期整改8200多家,查处了一批大案要案,22名责任人被追究了党纪政纪责任,2名责任人被判刑。
然而,“企业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专家认为,要对抗商人逐利的天性,政府部门的处罚力度和措施尚待加强,市民更要有公民意识,发现污染现象就立即举报。
“去年东莞一家企业日偷排废水2万吨,相当于10万人一天的生活污水排放量,且有害物质更多,危害性更大。”
“东莞全市现有电镀、漂染、造纸等1252家企业被定为重点污染源,实践表明,让这类企业自建自管存在诸多问题,如由于节约成本或者运行资金难以保障、设备维修更新不及时、管理人员缺乏专业技能、污染应急措施不到位等,导致一些企业闲置治污设施或偷排污水现象时有发生。”东莞市环保局官员称。据了解,目前环保部门采取的是“谁污染谁治理”原则,除污水处理厂外,各类污水处理设施大多由排污单位自行建设、自行管理。
◎最大罚单
偷排污水重罚21.7万
2006年5月,国家环保总局接到市民举报称位于东莞市长安镇广深高速公路旁的香港上市公司——东莞福安纺织印染有限公司(下称福安公司),涉嫌偷排高浓度印染废水。接报后,国家环保总局局长周生贤、环境监察局局长陆新元批示进行暗访,这也是周生贤局长批示给广东的第一宗群众举报案件。去年6月10日,国家环保总局和广东省环保局组成联合调查组直奔东莞福安公司突击检查。
调查组发现,公司私设两条管道偷排高浓度印染废水。一条管径达25厘米的铁制暗管,通过两个隐蔽的阀门控制,直接将部分生产车间的印染废水排入厂房外的总排污管,污水源源不断涌入河涌。该公司平均每天产生的废水量至少达4.7万吨,但其污水处理能力仅2万吨。该公司负责人交代,剩余的2万多吨废水都是偷排的。
广东工业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教授汤兵称,企业日偷排2万吨废水相当于10万人一天的生活污水排放量,并且印染所产生的污水浓度更高,有害物质更多,危害性更大。
“一个年产值超过40亿元的香港上市企业居然也搞起偷排偷放。”东莞市主管环保的副市长梁国英,在福安事件后召开的多次会议中谈及这起事件时用“居然”这个词汇。企业还曾经获得全国500强称号。
经调查组调查核实,省环保局给福安公司开列三宗罪:自2003年以来,公司擅自扩大生产规模,废水排放量大幅增加,年产值超过40亿元的企业污水处理能力仅每日2万吨,日排废水至少4.7万吨,私设两条管道每天偷排废水2万多吨;排污申报存在严重的谎报、瞒报行为,原本1600万吨/年的生产废水排放量,公司仅向环保部门申报670万吨/年,瞒报近1000万吨/年;另外,公司还专门做了一本假账应付日常环保检查,假账上每天的用水量与实际用量相差2万多吨。
为此,福安公司去年7月受到巨额行政处罚21.7万元,追缴企业排污费1155万元。据了解,21.7万元罚款是近年来广东省对于环境违法企业进行的最大处罚。
◎企业尽责
污水变得清澈见底
污水处理站内机器运作的声音隆隆作响,10多只装满药水的瓶子正往从机器中排往污水处理池的浑浊污水中不断注入药水。公司生产的废水分15条管道输送到废水站,按污染物种类的不同分别进入几个大的污水处理池。这是记者4月12日上午在东莞市东城区的美维电路有限公司看到的一幕。
美维电路公司是一家生产高层数、高密度印制线路板的高科技企业。生产制作工程部助理经理谢华介绍,公司正在申报企业环保的最高荣誉——“国家环境友好企业”,为此,公司在建厂初期,建设污水处理站第一期工程就花了3361万元,第二期工程也即将施工,计划再投资500万元,预计今年8月完工使用。谢华称,公司自己每处理1吨废水大概要4.2元,以该公司目前的生产规模,每天光处理废水大概要2万元。记者在公司污水处理站总控制室看到,一个大型电子屏幕“东莞美维电路有限公司废水处理工艺图”挂在控制室正面,运作和备用的机器分别标有红绿灯,污水处理过程一目了然。记者看到,经处理过的水池清澈见底,记者伸手往水池中蘸了蘸然后放到鼻前闻,发现水没有任何异味。
“我们公司的污水处理站委托给有资质的专业运营公司管理一个月就要花30万元。”4月13日下午,广东省5家“国家环境友好企业”之一的东莞长安品质电子制造厂厂务部主管张志对记者称。“这还不包括水费和人工。”的确,企业守法所花的成本是比较高的。
东莞长安品质电子制造厂2001年8月投资1180万元建设污水处理站,该公司的22项有关“国家环境友好企业”的标准达标后,于2005年10月被授予“国家环境友好企业”,同期被授予企业界环保方面最高荣誉的广东公司还有:中国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化工企业部、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和松下万宝(广州)压缩机有限公司。
“只要舍得花钱,多难处理的污染问题都能处理。”广东工业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教授汤兵称。汤兵介绍,一个中型企业投资建设三废处理设备需要四五百万元,每天还要派多人24小时专门管理,这又需要一笔费用。
◎治污怪圈
企业为何不怕罚?
像东莞福安纺织印染有限公司这样违法偷排,处罚数额巨大的现象十分少见。大部分企业违法所付出的代价相对于企业的利润来说,代价相当小。
3月27日,《广东省饮用水源水质保护条例(草案)》被提请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草案》规定,向饮用水源排放、倾倒、堆放、填埋、焚烧剧毒物品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排放、倾倒、堆放、填埋、焚烧放射性物质、油类、酸碱类物质、工业废渣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罚款额相对于过去提高了不少,《草案》加大了对各类污染饮用水源水质行为的处罚力度。但罚款真能减轻、杜绝污染吗?如某企业向饮用水源排放工业废渣被罚了5万元,但是这次排放有可能为企业带来10万元甚至百万元的利润,何况并不是每一次偷排都会被发现。
“环保是个良心活。”佛山一个企业家对记者坦言。
当企业发现污染产生的效益还是大于罚款金额,污染就无法避免。在这个“罚款、污染,再罚款、再污染”的怪圈中,唯一增加的就只是罚款部门的金钱收益,对治理污染于事无补,反而使污染“合法化”。而企业缴交排污费用也不高,导致不少企业宁肯缴纳排污费也不愿治理污染。结果,企业赚到了利润,地方政府赚到了政绩,但属于公众的环境却被污染了。在一些地方,污染企业缴纳的排污费甚至成为环保部门的重要资金来源。
“企业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这是制度问题,政府部门的处罚力度要加强。如果一个企业偷排了,你罚他这次偷排所产生的利润的十几倍,你看他还敢再偷排吗?”广州城市可持续发展研究会理事长、中山大学地球环境和地球资源研究中心主任、博士生导师周永章教授说。
据了解,现行政府监管企业排污的做法一般是:企业在申报项目时必须先接受环境影响评价,环评机构对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进行跟踪监测的方法与制度。按照《环评法》规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批准,该项目审批部门不得批准其建设,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环评通过后,要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同时使用)。企业进入正常的生产经营轨道后,环保部门一般是一个季度到企业检查一次,然后做出季度监测报告,排污费也是根据监测报告的相关数据来收。
◎管理之惑
饭碗与良心的矛盾
今年1月,国家环保总局向中石油吉林石化分公司下发了《松花江水污染事故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对该公司处以100万元的罚款。
如此重大污染事件,当地环保部门难道不知情吗?据国内一家媒体报道,对此,国家环保总局环境监察局副局长熊跃辉说:“地方政府好不容易培养的一个GDP、一个财政收入的来源,你去检查执法,就是影响地方的经济效益和财政收入,所以基层很多环保局长说,情愿得罪环保总局局长,也不愿意得罪当地县长。”
据了解,我国的地方环保由各级政府负责,基层环保的人事权和财务权都在地方,而环保总局对各地环保部门只有业务指导的关系。因此在现实中,一些地方环保局长是外行出身,只对当地行政领导负责。
广东某市环保局一工作人员对记者称,他常常陷于饭碗与良心的矛盾中。工作中,他们受制于地方政府,有问题不敢查,有问题要先汇报。而一旦出了问题,他们往往又是第一个被处理者,做替罪羊。因此,一个地方的环保,往往取决于地方领导,尤其是一、二把手的认识程度。“这一管理体制问题,必须要解决”。只有让环保部门发挥真正的作用,松花江水污染这样的事故才不会再次发生。
专家视点
市民发现污染立即举报
“治理污染难主要是企业观念问题和各方利益问题。”在谈到企业治污难时,中山大学地球环境和地球资源研究中心主任周永章教授说。
“企业也要有公民意识,就像个人一样要有道德规范。企业的废水没经过处理就往外排,污染了环境,这就相当于一个人拿着棍子打人一样对人对社会有危害。”周永章强调,如果企业观念转变了,有公民意识,那么企业在开始投资时就会把污染物处理费用纳入成本。
周永章介绍,利益问题更加复杂。一些企业偷排成功了,会有更多的企业加入这个队伍。还有一些企业认为,河水变污不是他一家企业所为,污水治理究竟是由国家来治理还是“谁污染谁治理”由企业来治理?政府部门收取的排污费用又该怎么用?
市民要有公民意识。周永章说,“你想想,环保部门也许两三个月才来企业抽查一次,而周边的群众却天天经过厂区,如果大家都有公民意识,发现有污染现象就立即举报,那这种监督力量是不可估量的。”“除了政府要加大环保投入,加强监管力度外,发挥非政府组织如媒体等的监督作用也是十分重要的。”周永章说。用尽可能小的成本,获取最大的经济利益,这是商人的天性。企业治理污染难题,单靠污染企业自律,可能性非常小。一些地方政府,为了发展经济,对污染企业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除调整产业布局、产业结构、增加环保投入外,目前要根治企业污染,政府尤其是环保部门必须再加大监管力度,完善监督体系。(记者 柯鸿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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