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法官求情轻判
荆楚网 (记者关前裕实习生苏春梅通讯员余火焰)“等我出去后,一定要给她做个孝顺的儿子,为她养老送终……”昨日,省未成年犯管教所监所内,18岁的肖勇(化名)一本正经地告诉记者。
肖勇所说的她,是他一位同学的母亲,而在4年前,他带着一帮人,误将这位同学殴打致死。
2003年,肖勇还在读初三,由于常被擂肥,便和班上的一帮学生组成了“自卫队”,决定教训一下“坏蛋”王某。当年11月的一天,当他带领“队员”埋伏在校门口准备动手时,王某却跑了,他们误将另一位同学李光(化名)打死了。
2004年底,江岸区法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他12年有期徒刑。原告、被告都提起上诉。2005年1月,武汉中院重审。庭审现场,意外的一幕出现了。李光的母亲泪流满面:“每个母亲都爱自己的孩子,我已失去了一个孩子,不想再为这事毁掉其他孩子了。他们本质都不坏,请求法官能够酌情减刑……”二审结果:肖勇被改判为4年。
这让肖勇大为感动,他由衷地尊敬这位伟大的母亲,决定用自己的行动弥补过失。“等我刑满出狱后,一定会像亲儿子一样,照顾您一辈子!”刚进监所,他就委托管教干部带出了这封信。
省未成年犯管教所干部刘警官证实了此事,他说,这位妈妈还几次来监所探望过肖勇,表示等他出去后,就收他做干儿子,教他做生意。“我们都深受感动,她真是一位了不起的母亲!”肖勇也一直表现很好。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责任编辑:明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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