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次问询都无法让医生重视,致使幼子终告不治,爱妻悲极跳楼,河南省柘城县小学教师王道忠的遭遇可谓祸不单行,令人哀叹。然而,郑州大学第三附属医院有关负责人却一口咬定两起事故都属“意外”,并以未经医疗事故鉴定为由拒谈责任问题,此情此状可愤可恨!
医疗事故发生后,院方拖延处理、推卸责任的现象早已司空见惯,而他们屡屡祭出的挡箭牌就是“将来看医疗事故鉴定”。
回避责任是对医疗行业使命的讽刺,是对白衣天使形象的玷污。医疗卫生工作是一项责任比天大的事业。对医生而言,比医术更重要的是医德,而医德的核心正是“责任感”三字。此次事故中,患儿已连续三天发烧,家属又数番催问,值班医生不重视不检查,草草应付,终酿大祸。显然,这恶果首先源于医生没有责任感。事发当天,院方主要负责人无一露面,无人对患儿死因作出解释,由此再次诱发了患儿母亲的跳楼悲剧,这也与院方的责任感缺失不无关系。面对媒体采访,院方有关负责人拒谈责任不说,反将事情复杂化归咎于媒体的过多关注,更是完全将“责任”二字抛诸脑后。
回避责任是对死者生命的漠视,是对生者权益的蔑视。生命无价。正如院方负责人所言“多少钱也换不回一条命”,而当初又如何开口只能赔偿两三万元呢?负责人又称医院资产属于公有,不能随意处置,那么,老百姓的命难道就那么不值钱,可以随意打发吗?人死不能复生,合理合法的赔偿并不能抹平死者家属心理的创伤,只是稍得一些慰藉而已。医院处置不当在先,理应主动承担责任,岂能再以不负责的态度来处理问题呢?一言既出,无理无据,反而加深对死者家属的伤害,这才是造成问题复杂化的症结。
3月底,卫生部部长高强在医院管理工作座谈会上强调:“医政工作的责任重于泰山。大家要特别重视医疗质量,特别注重医疗安全,这是我们不可替代的责任。”郑州大学第三附属医院是一所三级甲等医院,也是河南唯一的省级妇产儿童专科医院,还是联合国儿童基金会指定的我国内地七大培训基地之一。名气越大,理应责任感越强。为何反而就不能认识到自身应该担负的责任,向患者家属、也向社会作出一个负责的姿态呢?(《市场报》李建明吴纪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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