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上午从市政协了解到,目前本市有70%的精神疾病患者处在医疗管理失控状态,去年北京市发生精神疾病患者严重肇事事件207起。而精神疾病患者家庭贫困的,根本无法承担赔偿责任。为此,北京市政协委员邹义壮提出,政府应建立公益补偿金制度。
邹委员在今年北京市两会期间提交提案指出,现实生活中,精神疾病患者给他人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的事件时有发生。其中相当一部分精神疾病患者家庭生活比较困难,一旦发生伤害事件,根本无力承担赔偿责任。在这种情况下,受害人往往得不到任何赔偿。
邹委员指出,根据卫生部数据显示,我国目前精神疾病患者约有1600万人,还有约600万癫痫患者,精神疾病在我国疾病总负担中排名首位;据北京市卫生局报告,目前,北京市需要服药的贫困精神病患者数为12105人,2004年的数字表明,已服药的精神病患者数仅为3634人,占30%。也就是说,目前本市高达70%的精神疾病患者处于医疗管理失控状态。
据卫生部门统计,2004年精神疾病患者发生伤害他人和引发各类事故达60多起,北大第一医院幼儿园门卫(精神残疾人)伤害儿童事件,留下了惨痛的教训,去年全市发生精神疾病患者严重肇事事件207起。
精神残疾人属于特别的困难群体,基本上无法就业,主要靠父母和家庭保障,大部分精神残疾患者的家庭生活极其困难,精神负担沉重。为此,邹委员提出建议,贫困精神疾病患者应该可以享受免费服药救助政策。同时还应该建立公益补偿金制度。一旦精神疾病患者给他人造成严重人身伤害,其本人及监护人确实无力承担赔偿责任的,受害人可向市、区、县人民政府申请补助,弥补受伤害者的损失,具体办法可由北京市人民政府制定。(曹坤)(来源:法制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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