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锦涛同志在全国政协民建工商联联组会上指出,希望广大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以强国富民为己任。这是我国社会主义条件下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履行社会责任的最高境界,是当今社会对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提出的期望和要求。
在我国,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成长经历了一个曲折的、充满变化的过程。
强国富民是社会主义经济的核心目标。国强民富,意味着追求人民群众生活的共同富裕,意味着把发展生产力、增强国家的综合国力、实现物质财富的极大丰富作为企业发展的出发点和根本目的。以强国富民为己任,要求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跳出“小我”的框框,放开眼界,开阔胸襟,正确处理个人与国家、企业与社会的关系,将个人的事业、企业的利益与国家的事业、民族的利益紧紧结合在一起,将创业报国的理想落在实处,从而实现真正的自身价值。
广大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必须深刻认识到,为什么要履行社会责任?要履行什么样的社会责任?为什么说强国富民为己任是履行社会责任的最高境界?在被誉为企业家摇篮的美国哈佛大学商学院,学生上的第一课是商业伦理学。这第一课,也是最重要的一课,学的就是将来如何出色地服务和回报社会,强调的是那些能力强的企业家,对社会的贡献应该更大。在中国的传统文化中,关于“义”、“利”的争辩,关于“谋道”与“谋食”的分野,几千年来一直拷问着工商业者的道德良心和经营理念。应该说,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在“爱国,敬业,诚信,守法,贡献”方针的指引下,越来越多的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认识到,企业的任何一个行为都不是单纯的企业行为,它至少涉及到与政府、与其他企业和其他个人的关系,企业存在于社会之中,必须服务社会,履行相应的社会责任。检验企业家和企业是否成功的重要标志,就是看其是否履行了社会责任。那些出色履行了社会责任的企业家,能够树立起新一代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良好形象,并赢得全社会的尊重。做人当立志,志当存高远。对广大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来说,以强国富民为己任,体味履行社会责任的最高境界,在更广阔的舞台上一显身手,在更高的层面上接受挑战,绝对是一个值得追求的全新目标。(19A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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