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中数疑犯当庭翻供
本报记者 赵雄韬 摄
本报讯(记者 宁军 实习生 杜娟)因村中修建集资房产生矛盾,村主任花15万元雇凶“收拾”阻挡施工的小组长并致其死亡。去年5月,雇凶的西安市未央区大明宫街道办事处刚家寨村原村主任刚铁禄一审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其余6名被告人也分别获刑。昨日,此案在省高院刑事庭公开二审。
案件回放
村主任雇凶杀死小组长
2005年2月,刚铁禄、邵新随共同预谋出资雇凶,伤害与其有经济利益纠纷的西安市未央区大明宫街道办刚家寨西村三组组长沈长利。
邵新随联系卜范进,同时将刚铁禄的侄子刚延旗(现在逃)购买的两张手机卡交给卜,供联系雇凶之事。卜范进与董祥海取得联系后,董祥海、荆保民从咸阳市赶来与卜会面。双方最后商定,“收拾”人之事需15万元,由董祥海出面雇人,将人致残,并先付佣金5万元,剩余10万元事成后一次付清。董祥海收到佣金后即纠集荆保民、柴建武,又联系其老乡肖天龙(现在逃)及王志成赶到咸阳会合。
2005年3月25日晚,董祥海、荆保民、柴建武、王志成、肖天龙经预谋,按事先分工,在枣园小区沈长利的住处附近守候。当沈长利与白某驾车返回其住处时,王志成以及肖天龙分别冲上去,持刀在沈长利的背部、腿部猛刺数刀。沈长利经抢救无效死亡。
去年5月12日,西安市中院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刚铁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董祥海、王志成、邵新随分别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卜范进、荆保民、柴建武分别被判有期徒刑12年、7年、5年。
庭审现场
围绕五大焦点问题激辩
一审宣判后,除荆保民外的其他6名被告人均提出上诉,而被害人沈长利的家属也因对赔偿数额不满同样上诉至省高院,并提出了208757元的民事赔偿。昨日上午9时,此案的二审在省高院审判大厅公开开庭,包括各上诉人家属在内的刚家寨村300多位村民早早就赶到法庭旁听。
“原审认定起因是私人矛盾,我不服”,作为案件的主犯,刚铁禄认为他是为了集体利益,其辩护人则补充称,一审没有认定受害人沈长利在案件中的过错,并且对于一审判决中刚铁禄的第一被告身份表示质疑。而邵新随则认为自己没有参与预谋,也没有出资,只是受到刚延旗的指使,卷入此案“完全是碍于朋友情面”,所以是从犯,并非原审中认为的他起到了主要作用。
此后,各上诉人及检察机关、辩护人围绕着案件起因是否缘于个人利益、刚铁禄等上诉人在共同犯罪中的行为及各自起到的作用、柴建武和荆保民是否有协助公安机关抓捕的立功表现、对刚铁禄等上诉人的定罪量刑是否合适、民事赔偿是否准确等五大焦点问题展开质证。
下跪谢罪
刚铁禄向受害人家属道歉
在长达四个多小时的刑事部分审判中,刚铁禄等数位上诉人当庭多次翻供,否认并推翻了此前在公安机关讯问时的部分供述。在被问及谁提出犯意时,刚铁禄称是邵新随首先提出“收拾沈长利”,自己只是没有阻止,“让他看着办”,而找人、付钱等他也称自己事前均不知情,并且否认了之前“收拾”就是要将受害人打残的供述。
与刚铁禄相反,邵新随则坚称是刚铁禄提出了“收拾沈长利”,出钱、找人、谈价、组织、伤人等过程自己也均未参与。一些细节问题邵新随同样予以翻供,理由是“当时没有记清”。“两年前记不清,现在倒能记清了?”面对检察机关的质问,邵新随没有回答。原判认定持刀行凶的王志成则称自己虽然拿了刀,但并未捅人,同样对之前的供述全盘推翻……下午2时30分开始进入民事部分的审理。法庭最后陈述阶段,一直平稳进行的审判突然出现了令人意想不到的一幕,刚铁禄陈述完毕后,突然后退一步,面向旁听席上的沈长利的家属,“扑通”一下跪倒在地,“我对不起受害人,对不起他的家属……”4时30分,审判长宣布休庭,此案将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