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招远讯 (文一徐鲲娟娟)日前,招远市工商执法人员在市场巡查中发现,一家超市门前人头攒动,人们正在争相购买某品牌早餐奶。一问,五折销售。执法人员进入超市检查,原来该批次早餐奶于当天已经到了保质期。
根据国家有关法规规定,“超市必须为顾客预留保质期,最起码应留出一天的存放时间,不能销售当天就已到期的食物。
为避免此类事件的发生,执法人员于当天将情况及时向招远市局作了汇报。市局立即部署各乡镇工商所对辖区内商店、超市等单位进行排查。结果发现,在一些农村小商店,这种现象比较多,品种繁多的肉制小食品被凌乱地摆放在柜台上,有的根本没有标注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还有的散装食品被店主直接用手抓到秤盘上。在一家商店,执法人员发现一位女士正在购买刚刚过期一天的水果罐头。面对执法人员的劝阻,该商店负责人振振有辞:“才过了一天,没坏,价格便宜近一半呢”。而该顾客也没表示异议。这种“愿打愿挨”的情形,让执法人员很无奈。在检查中,执法人员重点抓住食品的保质期、生产日期和食品的进货、储存、索证索票等环节,集中清理整顿不合格食品。共清理取缔过期食品涉及5大类30多个品种200余箱。并对涉嫌此类违章行为的22家商店、超市现场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其到期食品全部下架退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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