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网消息昨日,保监会网站发布了《保险公司风险管理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指引》将从7月1日起实行。我省金融专家介绍,以往监管层对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的风险监管曾有类似文件,但此次《指引》是针对保险公司的内部管理风险,尚属首次。
保险公司要对风险评估
南京审计学院金融学院副院长张维介绍,《指引》首次从保险公司的内部管理角度对风险识别、评估的流程做出标准化的统一。其“菜单”流程主要包括五步:建立风险管理组织,进行风险评估、风险控制、风险管理的监督与改进,以及监管层对风险管理的监管。省保监局人士解释说,此次《指引》主要是针对保险公司内部管理的风险控制,包括公司构架是否起到相互制约作用,核保理赔流程是否规范,保险资金是否按保监会规定的比例进入股市等等。当然,所谓内部管理风险控制也包括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按照保险法规定,保险公司开业必须有2亿注册资本金,有的保险公司盲目扩张,开设分支机构,导致资本金严重“脱节”,进而对投保人无法兑现偿付,去年、前年都有过这样的案例。
重点防范四类风险
根据《指引》,保险公司应当识别和评估经营过程中面临的各类主要风险主要有四大类,包括保险风险、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和操作风险等。张维解释说,保险风险如险种定价不准确导致的赔付过多、保费不足;市场风险主要是保险资金投资股票等资产运作中遇到的波动;信用风险来自债权债务关系;操作风险比如说代理人隐瞒信息产生的道德风险等,以及信息系统故障等原因导致损失的可能性。
风险并非是发生重大事故昨日记者就《指引》的发布采访了我省一些保险公司。平安等上市公司,信诚等外资、合资公司表示,所谓风险不一定非要发生重大事故,其实就是一些不确定性。他们每个月都会预测一些不确定性,然后再想办法把不确定性圈定在可控范围内。虽然各家都有自己的风险防范,但在《指引》出台前没有进行标准统一。马燕沈春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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