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企业
小作坊
小店铺
小餐饮
小集市
为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市政府近日批转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对从事食品生产加工的小企业小作坊监督管理的意见》。
从今年起,以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农村地区为重点监管区域,全面整治和监管从事食品生产加工的“五小”即小企业、小作坊、小店铺、小餐饮店(馆)、小集市,依法严惩生产、加工和销售假冒伪劣及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行为,使小企业、小作坊等的产品质量安全尽快得到彻底改善。根据市政府颁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对从事食品生产加工的小企业小作坊监督管理的意见》要求,今年本市要建立区县、乡镇和街道、村和居委会三级食品安全责任制,特别要对城乡结合部及农村地区从事食品生产加工的小企业、小作坊的房屋租赁实行严格管理,闲置的农村住宅、非食品生产企业厂房等不符合食品生产条件的房屋一律不得租赁作为食品生产加工场地。重点检查从事小规模食品生产和加工单位卫生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以及生产加工过程中质量控制、卫生条件等。对小食品店铺销售食品的进货渠道严格审查,严厉打击经营假冒伪劣食品、过期变质食品和不符合散装食品卫生管理规范要求的行为。对小餐饮店不符合卫生要求以及使用有毒有害原料、非食品原料、过期食品、无检验合格证明的肉类等生产加工食品的行为,依法严格惩处。加强对城乡结合部集贸市场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腐败变质、超过保质期、有毒有害及“三无”食品的违法行为。此外,扶持整合一批依法从事食品生产加工的小企业做大做优做强,通过多种模式,在生产工艺、食品质量检验等方面给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