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重庆4月18日电(记者黄豁)为了达到掩人耳目的目的,重庆一抢劫团伙成立“美容公司”,但公司“业务”就是抢劫,公司“职员”全是社会闲杂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在5天内抢劫财物9万余元。日前,这个以甘小华为首的10人抢劫团伙被重庆市检察院第五分院以抢劫罪提起公诉。
曾因犯抢劫罪入狱四年多的甘小华出狱后,于2006年5月在重庆市南岸区弹子石附近的租赁房里,成立起一家并未登记和注册的“丽人美容化妆品有限公司”,甘小华自任公司“总经理”,所招揽的10多个“职员”全是社会闲杂人员、刑满释放人员,甘小华为他们提供食宿,进行统一管理。
“美容公司”内部有着明确的分工:白天,大部分人在屋子里睡大觉,少数人四处寻找抢劫目标;晚上由大家共同实施抢劫,销赃后再由甘小华对犯罪所得赃款赃物进行统一分配。2006年6月下旬,5天时间里,甘小华等人就先后4次作案,抢劫财物共计9万余元。案发后不久,他们相继被警方捉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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