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57:02东北新闻网广州警方己要求哈市警方撤销对李迅的拘留决定,同时向上级部门请示,争取在最短的时间内撤销李迅在网上的在逃人员登记信息表,为李迅恢复名誉,消除影响
因为同名同姓、容貌相似、笔迹相似,哈市一位24岁青年竟然成为一名涉嫌职务侵占罪的在逃犯被广州警方通缉,他的信息和照片被发布到网上进行追逃,其人被哈市警方拘留。
8日,因“涉嫌职务侵占罪”被刑拘3天的24岁青年李迅(化名)被释放。据李迅的母亲介绍,5日10时,正在工作的李迅被香坊公安分局王兆街派出所民警带走接受调查。她到派出所一打听得知,儿子李迅被广州警方确认为涉嫌职务侵占罪的在逃犯,今年2月28日被正式上网通缉。
在公安机关内网上显示的在逃人员登记信息表上写明,2006年10月24日,广州市一物流公司报案称提货点运货员李迅利用职务之便,侵占24915元货物及2310元运输费后潜逃。今年2月28日,广州警方确认在哈市南岗区路灯管理所工作的李迅为犯罪嫌疑人并将其上网通缉。5日,哈市警方接到广州荔湾公安分局的协查通知,将“在逃犯”李迅缉拿归案。
可是,王兆街派出所民警审讯李迅时发现,李迅已在南岗区路灯管理所工作两年,从2004年至今从未离开过哈市,没有作案时间。于是,王兆街派出所民警将李迅的照片发往广州辨认,可经广州警方和受害人经过辨认,一致认定李迅为犯罪嫌疑人。5日下午,李迅暂被刑事拘留。
7日下午,广州荔湾公安分局经侦大队一中队长带领办案人一起来到哈市,经多方取证得知,李迅的工资表和出勤记录证实,其从2004年至今一直在哈市工作,大量的证据证实了李迅的清白。
8日下午,记者见到了广州荔湾公安分局中队长韦某。他介绍,警方因为真正的罪犯和李迅同名同姓,而且容貌、甚至笔迹都很相似,有8人按照照片指认其为犯罪嫌疑人,所以错误断定李迅为犯罪嫌疑人。直至李迅被错抓后,警方仍对这次巧合惊讶不已。当日,广州警方要求哈市警方撤销对李迅的拘留决定,同时向上级部门请示,争取在最短的时间内撤销李迅在网上的在逃人员登记信息表,为李迅恢复名誉,消除影响。
李迅的家人目前已向广州警方提出赔偿要求。
(黑龙江新闻网 生活报 记者 何兴丽) 责任编辑:孙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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