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今年,我省法院部门将尝试对轻微刑事案件调解解决的新模式,检察机关也将探索在执法办案中做好群众工作的有效方式。近两日,许多人大代表在分组审议“两院”报告时,对这些有助于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的新举措,表示出极大的兴趣和期待。
检察机关也表示,2007年将认真研究和把握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特点和规律,探索在执法办案中做好群众工作的有效方式,真正把化解社会矛盾、增加和谐因素融入执法办案的全过程。同时,将继续实施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做到该严则严、当宽则宽,尽可能减少社会对抗。
淮北团代表李迅认为,“两院”为我省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做出了突出贡献,不过还要积极探索和解决“不告不立”、“执行难”等问题。六安团代表王安义建议,审判机关处理轻微刑事案件要大力做好调解工作;检察机关重视宽严相济,尤其应重视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审理和适用范围。(万聪本报记者胡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