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商务部关于实施“振兴老字号工程”的通知》(商改发〔2006〕171号)和《商务部办公厅关于继续开展“中华老字号”认定等工作的通知》(商改字〔2007〕8号)的要求,经市商务局组织有关机构、专家对我市“中华老字号”申报材料进行研究、论证和评审,拟向商务部补充推荐大华电影院、商务印书馆、莫斯科餐厅和大红门(详单附后)申报第二批“中华老字号”。现根据商务部《“中华老字号”认定规范(试行)》规定,在全市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07年4月19日至4月23日15:00。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可与市商务局现代流通发展处联系,联系人:张盛军(85163178)、王葆玮(85163179)。
北京市商务局补充推荐申报商务部第二批“中华老字号”公示表
序号 | 区县 | 申报单位名称 | 品牌名称 | |
1 | 东城区 | 商务印书馆 | 商务印书馆 | |
2 | 东城区 | 北京市大华电影院 | 大华电影院 | |
3 | 西城区 | 北京展览馆莫斯科餐厅 | 莫斯科餐厅 | |
4 | 昌平区 | 北京市第五肉联厂 | 大红门 | |
北京市商务局
二〇〇七年四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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