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心县政府大呼:“我们不是老赖”
17日下午,记者在同心县委宣传部见到了该县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马长伟。
随后,记者采访了正在乡下检查农民抗旱工作、专门负责此案的滑志敏副县长。
去年6月才调任同心县担任副县长的滑志敏,主要负责该县农、林等工作。刚刚接手工作不到两个月,就接到了自治区高院的(2005)宁民终字第81号判决书,随后又收到了银川市中院的强制执行通知书。
据滑志敏介绍,收到第81号判决书后,他们及时向县领导作了汇报,并找来了县政府的法律顾问和有关当事人,对案件与判决书进行了反复研究,发现判决书有几个主要漏洞。
第一,事实不符。江振华所种植柠条的土地是集体所有,而非判决书上认定的国有荒山;
第二,指挥部所使用的柠条地,不在同心县政府为其征用的4万亩旱耕地的范围内,从县政府与指挥部的约定协议来看,双方只约定了旱耕地的补偿,而没有约定林地(即柠条地)补偿,应该是谁用了林地谁来补偿;
第三,按照“民不告,官不究”的民事主张原则,原被告在诉讼过程中均表示不要求同心县政府赔偿,可第81号判决却出现了违犯这一原则的判决结果。
于是,去年9月26日,同心县向自治区高院提起了申诉。
“现在自治区高院已受理了我们的再审申请,这个案件进入了下一个法律程序,高院已正式通知银川市中院对案件‘暂缓执行’。”滑志敏最后说道。
追讨政府机关欠债难上加难
“执行工作我们是‘忍无可忍,不能再忍’。曝光名单是我亲自签发的。当时签发的时候还想了想,按照以往,不公布同心县政府也可以,但是如果这样的话,这个案子实在执行不动,群众意见大,也没法向下边的办案法官交待。”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张克文说。
申诉不影响执行,这是法律原则,也是法律常识!张克文接着说道,这次一共公布了56个欠债者,其中不仅有同心县政府,还有兴庆区通贵乡政府、金凤区交通局,“我们要求凡属公告名单中所列的被执行人,限期15日内必须自觉履行法律义务。我们希望有关单位或机关身先士卒,执行生效的法律文书。”在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在办案法官看来,追讨政府、行政部门和村委会的欠债,难上加难。
在此次银川市中院公布的名单上,银川市中院执行局陈懿新摊上了同心县政府和目前尚欠54万元的兴庆区友爱村村委会。
“人家是一级政府,我们总不能去封政府大楼、扣车吧?”陈懿新说。“新官不理旧账”等旧有的行政观念也在影响法院的执法。银川市中院政策研究室主任姜戈分析,银川市的政府欠债主要集中在乡镇一级,多为修桥铺路或征地补偿方面的旧账,而伴随党政机关的换届,债务并没有随权力顺利交接,官司因此越拖越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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