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太原4月19日电记者安洋、鲍丹报道:今年,山西省将选派8000名大学生到农村当“村官”,目前动员和报名工作已基本结束,已有8万多人报名。按照山西省的计划,5年时间内全省每一行政村和社区都将有一名大学生“干部”。
过去在山西,大学生到农村工作,基本上采取志愿者、下派干部两种形式,由于规模较小且组织松散,缺乏完善的管理机制和工作上的连续性,导致应有的作用和效果打了折扣。为此,山西省委组织部决定从完善机制入手,制定科学的选聘操作程序、人事管理办法和优惠政策,吸引大学生“到农村工作,下基层奉献”。
山西省采取省里规划、市里选拔、县付薪酬、乡镇管理、村级用人的模式选聘大学生,并参照事业单位聘用人事管理制度,对大学生“村官”实施聘约管理。按照自愿的原则,由受聘人员与服务所在地的乡镇签订聘用合同,确定双方的聘用关系,明确责任、权利和义务。聘用合同期为3年,受聘人员每年与服务单位签订目标责任书,并实行年度工作考核。
为鼓励优秀大学毕业生投身新农村建设,山西省还制定出台一系列优惠政策。大学生中的中共正式党员一般安排村党支部副书记职务,预备党员和非党员一般安排村委会主任助理或依法选举为村委会副主任职务;其工资及各种福利津贴参照所服务县区全额事业单位管理人员标准执行,所需经费由县区财政保证按时足额发放。大学生担任村干部满一年以上的,重新参加工作不再实行一年见习期,担任村干部时间可计入工龄;聘期满两年,报考本省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的,在笔试中加5分,报考省属院校研究生的,在总分中加10分;聘期满三年后,经组织考核表现优秀的,鼓励其继续在村内任职,待遇不变,不想继续在村内任职的,可解除合同自主择业。山西省还规定,县、乡两级新招录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要优先从聘用期满、经组织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中招录。去年8月,山西省首批选聘1192名大学生到新农村建设试点村担任“村官”,各界反响良好。刘琛琛是广灵县的大学生“村官”,她从倡导村民养成文明生活习惯做起,组织了“读书会”、“文艺队”、“健美队”,乡亲们都称她是“文明使者”。任艳玮是阳泉市街上村的村委会主任助理,半年时间内,她帮村里建立工作档案、规范规章制度、完善村务公开的机制,颇受村民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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