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类人才可以个人身份入户
《深圳市个人申办人才引进实施办法》今起实施
深圳商报记者徐恬
本报讯《深圳市个人申办人才引进实施办法》今日起实施,办法规定的高层次人才、投资创业人才、在职专业技术人才、国内高等院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和海外留学人员共5类人才,可以个人身份申办人才引进。
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
市人事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陆韬介绍,《实施办法》开辟了人才引进的个人申办渠道,加大了我市高层次人才和创新型人才引进力度。对于在职人才个人申办人才引进,分为高层次人才、投资创业人才和在职专业技术人才3类设置申报所需的条件。高层次人才主要指我市急需大力引进的高学历、高专业技术水平、拥有发明专利等高级人才。符合以下4个条件之一的高层次人才,可以个人申办人才引进: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国家认可的高级职业资格,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具有博士学位,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近5年内省部级以上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或深圳市科技创新奖等奖项的主要完成人,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计算机、通讯、电子、西药等高科技领域,拥有发明专利,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
在职专才有缴社保规定
在职专业技术人才个人申办人才引进,他们的申办条件中要求近两年在我市连续缴纳社会养老保险,也就是说这部分人员应是已经在我市工作,正在为我市的经济发展作贡献的人才。同时还应当符合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者国家认可的中级以上职业资格,年龄在35周岁以下;属于当年发布的深圳市人才引进目录紧缺类或者特殊类人才这两个条件。陆韬表示,在办理市外人员调入迁户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已在我市工作的人员,优先将来深时间长、在深有稳定收入的暂住人员转化为常住人员。另外,为吸引和鼓励更多的投资创业人才来深圳投资创业,《实施办法》对投资创业人才个人申办人才引进也设定了相关条件,条件侧重于纳税额度。
38所院校毕业生可个人申办
目前我市单位接收应届毕业生的院校有446所,但在应届毕业生个人申报的条件上《实施办法》作了较为严格的限制,目前接收个人申办毕业生的院校只有北京大学等38所,而且国内高等院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个人申办人才引进,须同时具有5个条件: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和学士以上学位;属于国家计划内统招应届毕业生;毕业院校属于当年度《深圳重点引进的自主创新人才毕业院校名单》范围;所学专业属于当年度《深圳接收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专业目录》中的重点引进专业;取得大学英语四级证书或者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420分以上。但对于海外留学人员个人申办人才引进,条件相对宽松,只要求在国(境)外学习,具有国(境)外学士以上学位,年龄在45周岁以下,并且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通过人才服务机构代办
个人申办由于没有引进单位,如何办理引进手续,引进后的档案和户口如何管理?
陆韬说,根据个人申办办法规定,个人申办人才引进须通过相应的人才服务机构代办。也就是说,人才服务机构是个人申办的受理机构,市人事行政部门是批准机关。在现阶段委托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和六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来受理个人申办业务,申办者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同时,申办者引进后,其人事档案应保管在相应的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并与其签订人事代理协议。关于户口问题,根据公安部门的相关规定,可以选择迁入自己的房产所在地或者挂靠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的集体户口。另外,符合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可以先接收后就业,并可通过人才服务机构购买社会保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