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外汇投资公司具可行性
外汇投资本质上是企业行为
筹建应该强调市场化商业化
激活微观主体用汇对外投资
随着我国外汇储备突破万亿美元,从学术界到管理部门,改革现有外汇储备管理模式的呼声日甚。
就原本意义来看,一个国家保有外汇储备的目的在于,一旦国际收支出现逆差或汇率出现大幅波动,可随时用于干预,因此外汇储备管理的首要目标是保持流动性以备干预之需。从我国目前情况来看,为实现这一功能并不需要上万亿的外汇储备(学界测算大概只需5000亿至7000亿美元),因此,单独成立一家外汇投资公司,分流出多余部分的储备、用于收益更高的直接投资是可行的。
应看到,近几年外汇储备的过快增长,使央行货币政策压力陡增。一方面为收购外汇投放大量基础货币、致使流动性过剩问题日益加剧;另一方面,被迫以发行票据或频繁调高法定存款准备金率等措施试图予以对冲,货币政策的独立性和自主性程度大打折扣。外汇储备的持续增加,客观上也强化了市场各方的升值预期,不利于人民币汇率的稳定。
为此,央行提出了“藏汇于民”的政策,试图以此来抑制外汇储备的过快增长。但近几年政策落实的效果并不明显。试想,如果居民都愿意持有外汇的话,或者,如果一些手中人民币富余的大公司要购汇到海外投资,那么央行肯定愿意出售。但是,目前难以形成这种局面,因此不得不由政府出面成立一家外汇投资公司。这一分析意在说明,外汇投资本质上应当是一种企业行为,是藏汇于民政策的延续,而我们目前将其上升为政府或准政府行为,乃是不得已而为之。
基于以上分析,在外汇投资公司的筹建过程中,应淡化“财政主导”、“央行主导”等一些带有较强行政色彩的提法,而要强调其市场化、商业化的导向。因此,对于目前争议颇多的该公司应在汇金公司基础上筹建还是另起炉灶,笔者认为,主张单独筹建应是出于投资内容更加专业化细分之考虑。
但较之单独筹建,改组汇金的理由似乎更显充分。首先,目前国际市场存在“中国买涨”的现象,即中国想买什么,什么就涨价,因此单独成立一家对外投资的公司后,目标过于明显,反而容易在经济上吃亏。其次,汇金公司2003年成立后主要对金融机构股权进行长期投资,未来汇金还要为农行改革注资。这样,两家公司都要使用外汇储备,也会增加管理与协调的难度。
目前还有一种说法,国家可以多成立几家外汇投资公司,通过相互竞争来提高投资效益。笔者认为这一观点尤其值得商榷。须知,外汇投资的主体是企业,因此不应过于渲染政府的作用。其实,当前微观主体之所以不愿意用汇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人民币升值预期,而这一预期的形成,则是由于近些年持续的国际收支顺差。
解决这一问题的方式有二,一是让人民币大幅升值,但这将带来很多负面影响。二是成立外汇投资公司,扩大海外投资,其重要意义在于,以资本项目下的外汇流出来平衡经常项目下的贸易顺差,最终达到国际收支平衡并缓解升值预期。
这样看来,政府通过外汇投资公司从国际市场上购买一些重要的战略物资、对海外的一些重要项目或股权进行投资,这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在于抛砖引玉以求藏汇于民,以此来激活微观主体的用汇和对外投资行为,因为,这才更加符合市场经济发展的基本要求。(郭田勇作者为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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