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政府又给百姓送“礼包”啦!昨天,市物价局传来利好消息:部分机动车停车收费标准调整,原有的一类停车场收费标准停止执行,今起执行的新标准下调了各类车型的停车价格。
据市物价局有关人士介绍,从去年8月1日开始执行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将市南区、市北区、四方区、李沧区和崂山区内的停车场分为四类收费。
经过近期对车流量的调查,同时参考了市民和相关部门的意见,经市政府同意,市物价局决定停止执行一类停车场原来的收费标准,从今天开始执行降价后的新标准,其他类停车场的收费仍按原规定执行。
在新的收费标准中,一类停车场分成两种,一种是景点周边的旅游专业一类收费停车场,具体为青岛中苑海上广场有限公司停车场(西陵峡路)、青岛交响乐团停车场(人民会堂)、青建集团汇泉湾有限公司停车场、青岛八大关宾馆停车场(小礼堂)、山东省青岛疗养院停车场、青岛新东物业有限公司停车场(澳门六路)、青岛极地海洋世界有限公司停车场、崂山区老管委停车场。与此前的标准相比,这些停车场收费标准下调幅度不大。其他的一类收费停车场降价较大,以小型车为例,除黄金周和公休日外,7、8、9三个月白天每半小时收费2元,其余月份只要停车时间不超过4个小时,均按每次2元收费。
目前,具体的收费标准已经刊登在青岛物价信息网上,市民可登录“https://wjj.qingdao.gov.cn”查询。市民发现超标准违规收费,可拨12358举报。(记者聂向锋)责任编辑:亦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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