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成都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2006年成都市城镇职工平均工资为19293元,较2005年增加2014元。按照有关规定,2007年成都市劳动和社会保险业务中涉及上一年全市职工平均工资的,以19293元为标准。
补保一、三、四缴费有变化
目前成都有4种补充医疗保险,实行新的平均工资标准后,除了补充医疗保险二的缴费标准不变外,购买这其它3种补充医疗保险的市民,其缴费的标准将发生一定变化。
补充医疗保险一,每一份缴费标准为成都市职工年平均工资乘以5%,按照2006年成都市城镇职工平均工资计算,年龄在55周岁以下的缴费965元,较去年的缴费金额提高101元。55周岁以上的,在965元/份基础上,每超过一周岁加收10元。
补充医疗保险三,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缴费金额为289,较去年提高30元;35周岁以上至55周岁以下缴费金额为386元,较去年提高40元;55周岁以上(含55周岁)缴费金额为482元,较去年提高50元。补充医疗保险四,按照实足年龄(周岁)×19.293元/年计算。
综保8档变成3档缴费有变化
成都市综合社会保险参保为非城镇户籍从业人员(农民工)。2007年成都市综合社会保险缴费档次已从以前的8个档次变为了60%、80%、100%三档,其每月缴费金额=月缴费基数×缴费比例20%,其中单位缴费比例为14.5%,个人缴费比例为5.5%。
按照新的成都市城镇职工平均工资19293元计算,最低档的月缴费基数为965元,每月需缴纳的费用193元,其中单位承担134.92元,个人需支付53.08元。
医保最高支付限额提高8056元基本医疗保险起付标准不变,最高支付限额提高。采用新的职工平均工资标准后,住院报销“门槛”(住院统筹基金起付线)将不会调整,但封顶线将上调。成都参保职工享受医疗待遇将采用新的成都市职工工资标准,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上一年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4倍。今年成都职工和退休人员住院医疗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额为77172元,比去年69116元增加8056元。记者彭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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