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4月19日讯 记者周芬棉通讯员王宏丞近段时间在网上甚为流行的FLASH音乐动画《我不想说我是鸡》,因使用《我不想说》曲调被诉侵权。日前,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受理了原告李海鹰诉被告北京空中信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侵犯著作权纠纷一案。
电视连续剧《外来妹》的主题歌《我不想说》的曲作者为李海鹰。2005年底,署名“K铃制造”的FLASH音乐动画《我不想说我是鸡》在空中网发表。该音乐动画使用了《我不想说》的曲调,在原歌词的基础上进行了部分修改,以一只小鸡的拟人化演唱,表达了禽类动物因禽流感被人类绞杀的无奈心情。该音乐动画出现在多家门户网站的首页,提供在线试听和铃声下载,通过中国移动等机构的彩铃增值服务项目收取费用,同时在钱柜、麦乐迪等多家卡拉OK歌厅进行营业性播放使用,广为流传。
李海鹰认为,“K铃制造”是空中信使公司下属空中网组建的无线音乐团队,该音乐动画抄袭了其音乐作品,侵犯了其署名权、保护作品完整权、改编权、表演权、摄制权、网络传播权、广播权、复制权和发行权等多项著作权,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停止侵权,并赔偿其经济损失200万元、精神抚慰金五万元和维权费用13.4万元。被告空中信使公司则认为,“K铃制造”是由几个年轻人自由组合的音乐和动漫创作团队,与被告各自独立,属合作关系,因此被告不应对被诉作品的制作行为承担责任。而且,FLASH音乐动画《我不想说我是鸡》的制作是出于对动物的同情,是公益作品,属于对原告作品的合理使用,不构成侵权。被告只是将被诉作品用于彩铃下载服务,对其他使用方式并不知情,愿意就收取的费用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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